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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推公民法改革 双非婴不在列

季薇多伦多
2014-01-25 05:16 中港台时间|01-25 14:5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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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联邦议会周一(27日)复会后,将针对加国公民身份规则推出几项变革;但双非婴不在此次公民法(Citizenship Act)改革之列。

据CBC报导,亚历山大称,政府将向联邦议会提交一项法案,针对“不止一代人的公民法进行第一次全面改革”。他说,规则改变将是显著的,但政府不会触及因在加拿大出生而是否应该继续给予公民权的问题, 至少不会马上触及。

但亚历山大表示,政府正在考虑有关所谓的双非婴“生育之旅”或“护照婴儿”问题,但尚未完全想出最好的解决办法。他说:“谈及我们将怎样做,为时过早,这涉及到各个省分。因为分娩发生在省级医疗系统,我们希望找到适合省级合作伙伴的解决方案。” 他补充道:“我期待今年在这方面采取行动,但不会像公民法那么早。”

杜绝公民漏洞

亚历山大说,改革旨在将加拿大公民身份给予“失踪的加拿大人”,多年来,因为这个或那个原因,他们一直被拒绝。他举例说:“有些是战争新娘的孩子,有的存在其它复杂情况,这些不应该阻碍他们成为公民禁止,我们必须修缮立法。”

在特殊情况下,新规则也将给予加拿大政府剥夺一个人公民身份的权力,如“叛国”或“恐怖主义行为”个案。他说:“在极端情况下,我们需要能够剥夺双重国籍人士的公民身份,他们已经越线,我认为所有加拿大人会同意采取那种举措是有理的。 ”

更短等待时间 更长资格期

依据公民法修订拟案,在有资格成为加拿大公民之前,移民可能需要等待更长的时间;不过,一旦他们申请,政府希望他们的申请会获得更快速的处理。

亚历山大说,即将到来的立法将针对目前的入籍申请积压。目前的处理时间是两到三年,80%是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的入籍申请。申请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必须在该国,四年之内住满三年。亚历山大说,资格条件也将发生变化。

而改革也将开始着手打击所谓的“方便市民” 。亚历山大说:“公民法中将会出台一些措施,以确保我们不会对滥用敞开大门……我想所有的加拿大人都会同意,过程中让作弊没有立足之地。 ”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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