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王再明:河南访民时育红一家上访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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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2月19日讯】河南省鹤壁市第八煤矿,在处置赵天亮工伤待遇上,违法克扣、肆意篡改《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打压赵天亮上访维权,至今被违法逮捕羁押鹤壁看守所。

2010年12月6日23时左右,赵天亮在上顺中段把“ MEA”注入老塘,随后把打扫卫生清除的杂物装入纺织袋扛到工作面溜子机尾处,在装入溜子过程中,不慎滑翻到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里,被刮板输送机拉伤右腿【摘自:河南省工伤认定决定书豫(郑)工伤认字{2011}3029受伤害经过】;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六级伤残。原来幸福、快乐的一家,由此噩梦开始,赵天亮和妻子时育红拖儿带女全家五口人(大儿子:14岁;女儿:11岁;小儿子:10岁)走上艰辛万苦上访维权之路:鹤壁市、河南省府郑州、首都北京来回上访;并曾使时育红于2012年7月5日携带孩子在省府郑州市黄河路服装商城跳楼而震动全省的惊险情景。

河南省鹤壁市访民时育红的上访路。(王再明提供)

自案发后,被告已经向原告支付:工资自案发后,足额3785.6元发放到2012年9月止。在没有任何明示或通知下,2012年10月开始支付3785.6*60%=2271.48元;实际到账被扣除应该由被告承担缴纳原告的各类保险费用后仅2000元左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自案发后,至今一直住院治疗中,直到2013年8月7日被鹤壁市公安局红旗分局刑事拘留,于2013年9月5日枉法逮捕。

2013年7月3日,妻子时育红因上访被拘留、软禁。期间,赵天亮和三个孩子多次并多次报警,没有任何音讯;并到街道等相关部门寻找时育红踪迹。8月3日赵天亮和孩子在再一次长风街道办事处寻找时育红时,被街道干部殴打孩子,赵天亮挺身而出,同时遭到长风办事处干部多人围攻殴打,赵遍体鳞伤。后因以损害公共财物罪被逮捕。因为赵天亮在妻子时育红2013年5月6日被拘留,15日释放。7月3日时育红被从北京押送回后直接送拘留所,到13日直接从拘留所用车接到如家宾馆软禁,到8月11日释放时,共换了四家宾馆。其中一家在转换时,被碰到熟人后,就直接换了宾馆。长风街道办事处每天派四人看守日育红。其中一人为长风街道办事处。其余三人为其下六个居委会抽调。24小时看管,24小时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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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访民时育红的上访路。(王再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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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访民时育红的上访路。(王再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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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访民时育红的上访路。(王再明提供)

强烈要求地方政府和鹤壁第八煤矿依法公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如实保险赔偿费;履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有义务,杜绝私自克扣赵天亮工伤事故的保险赔偿;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恶意篡改《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义务!

赵天亮、时育红夫妇携14岁大儿子、11岁女儿、10岁小儿子呐喊

时育红:13461997123

2014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许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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