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03月28日讯】我叫梁宜秀,系湖南省涟源市石马山镇乌鸡坝村居民。2014年2月7日,我儿子廖振山(1981年出生,男,174CM),因涉嫌杀人被涟源市公安局拘留。2月10日下午4点,市刑警大队即电话通知我们家属,说我儿子在市看守所咬舌自尽,送市煤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已经送到殡仪馆。但据我们家属在市煤炭医院参与抢救的医生处了解,我儿子在2月10日上午10点41分送到医院时已死亡。当天晚上,市政法委组织相关部门和我们家属在东泰宾馆开会讨论我儿子的死亡事宜,但无任何结果。11日上午,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儿子的死因进行了法医解剖鉴定。根据现场解剖情况,我儿子全身遍布伤痕,两侧双耳全部被打成紫黑色,右侧肋骨断裂四根,直插入肺,导致肺部大量出血而淤黑,左侧大脑处受到敲击,脑内出血,而舌头处仅舌尖有一点点的咬伤。
我儿随随便便被刑警大队带走到死亡仅仅三天时间,让我们至今无法相信这个噩耗,我多次晕倒不省人事,至今未曾吃过一粒饭,仅通过打吊针来维持生命。我儿子才33岁,下有一个2岁和6岁的小孩,上有60多岁的老母亲,以后谁来照顾我们的生活?
通过尸检,可以看出,我儿子是被殴打致死的。因此,相关部门说系咬舌自尽的说法是无稽之谈,糊弄老百姓。试想一下,现在除了电视上演咬舌自尽的镜头外,现实生活中有几个人咬舌自尽了?况且嗾自尽还只咬一点点舌尖自尽?我们想问问政府,难道现在的看守所都是刑场了吗?难道嫌疑人都是站着进去躺着出来的吗?我儿子就算是犯了法,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也应当是通过法院的审判后执行,不应当是在看守所受到非人和私刑的虐待。我儿子10日上午10点41分前就已经死亡,为什么到下午四点才通知家属?况且11点多还通知我们家属送衣服去给我儿子,12点多我们到看守所送衣服也未说我儿子已死亡,他们究竟意欲何为?又想掩盖什么样的真相?
到现在为止,我儿子已经死亡40多天了,涟源市公安局依然没做明确的答复,他们说是咬舌自尽,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医鉴定报告到现在也没拿出来,这叫我们生者何堪,死者何安啊!
综观上述情况,我们认为涟源市公安局看守所草菅人命,完全不顾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知法犯法。为此我们特请求政府为民做主,查清事实真相和杀人的凶手,予以严惩,追究相关人员的重大责任,还我儿公道!
(责任编辑: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