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04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农委会15日公告:桃园观音藻礁正式公告为“桃园观新藻礁野生动物保护区”。保护区全区内明定禁止各种开发、采取土石、矿物及倾倒废土、排放废污水及其他破坏行为。
不过,部分县议员认为光公告还没办法做好生态保育工作。议员刘茂群忧心没办法发挥保护功能。张肇良议员公告成立后,应该要设监视器、编保安警力防止破坏或继续恶化。桃园在地联盟理事长潘忠政更认为如果公告为“自然保护区”更好。
历经地方七年努力,桃园观音藻礁15日起为野生动物保謢区,保护区面积共有396公顷,分为核心区76公顷、缓冲区101公顷、永续利用区219公顷,桃园县农业局也按中央公告内容,同步公告细部作业内容。
桃园观音新藻礁的动物密度是高美湿地的五倍大,像鸟类、鱼类与蟹类等生物资源很丰富,15日正式对外公告成为野生动物保护区。
保护区分成三级保护,避免遭受环境污染破坏。公告以后会分做3级规划,其中50公顷的核心区不要开放任何人进去,若是学者需要调查研究,就要采取许可制,缓冲区开放给环境教育与科学研究,永续利用区是让农渔民继续维持传统的捉鱼方式。
长期关注藻礁保育的桃园在地联盟理事长潘忠政表示,2007年中油为了埋输油管,对藻礁“开肠破肚”,加上观音工业区长期排放废水污染,让原本长达27公里的藻礁,如今只剩4公里。
桃园县环保团原希望依《文资法》画设“自然保留区”,完全限制进入,但桃园县政府、林务局只愿意设“野保区”,部分限制开放,潘忠政表示遗憾。他说:画野生动物保护区,我们没有特别发表声明,因为该说该做的我们从没停过,今后只有继续推动公民运动,让主政者真正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才可能让藻礁获得应有的生存尊严。
保护区画设后,桃园县政府将依据保育计划,落实藻礁复育,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民众若任意破坏保护区内藻礁,或猎捕宰杀保护区内野生动物,依《野生动物保育法》,可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20万元至100万罚金。
林务局是在4月9日预告桃园观新藻礁类别、范围及面积,4月15日公告为“桃园观新藻礁野生动物保护区”。
(责任编辑:吕美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