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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险退场机制 105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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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9日电)金管会预定下周将保险法修正案、国际金融业务条例送行政院。未来保险公司只要资本适足率(RBC)严重不足,未能限期改善,就会被接管、停业或解散,预计民国105年上路。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修正保险法与国际金融业务条例加入国际保险业务(OIU)。

其中以问题保险公司退场机制最受外界关注,未来保险公司RBC将分为4类等级,分别是资本适足(符合法规200%以上)、资本不足、资本显着不足与资本严重不足。

当RBC低于50%或为负时,就是资本严重不足,金管会将限期增资、提改善计划与合并,在期限届满90天内即接管、停业或解散,预计105年1月1日上路实施。

金管会表示,此次保险法修正重点,包含银行可以向申请兼营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业务;保险业应聘请外部复核精算人员,但考量产险业的精算人才有些不足,金管会拟差异化管理,如果好一点的公司,复核频率可以低一点;差一点的公司频率会高一些。

金管会表示,对于内稽内控也要强化,未来罚锾额度从现行新台币60万元到30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到600万元。

OIU的部分,金管会表示,可以申设OIU的保险公司,主要是财务稳健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包含可以办理外币收付的保险业务、再保业务、主管机关核准的保险相关业务。

至于OIU未来可以销售的商品,金管会表示,拟朝免审方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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