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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无所归 台老人居住权被漠视

愿意租房子给老人的房东不到1% 政府兴建的老人住宅租金要18K 双北公营住宅限制申请年龄仅至45岁 社会漠视老人无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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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9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一项调查发现,仅有不到一成房东愿出租房子给老人、低收入户、身障者,其中独居老人的比率最低,仅有0.01%,政府虽有建造老人住宅,但租金每月18K,还得另付保证金;双北的公营住宅还有年龄限制。老人居住权被社会漠视,民间团体10日召开“老无所归被漠视的老人居住”记者会呼吁,提升弱势入住户并取消年龄限制、老人住宅应依照不同经济身份设置不同等级,落实居住正义。

社会住宅联盟副召集人吕秉怡说,据崔妈妈调查房东意愿表显示,只有9%愿意租给弱势族群,其中愿意租给独居老人更是只有0.01%。

市场上不到1%房东愿意把房子租给老人,老人福利推动联盟秘书长吴玉琴说,政府兴建的老人住宅租金要18K,连年轻人都负担不起,何况是中产阶级以下的老人;双北公营住宅还限制申请年龄为20~45岁,把老人排除在外,让老人只能租在顶楼加盖、地下室等条件很差的环境。

独居老人孙伯伯分享租屋经历,他说房东一听到其声音是老人家,就挂上电话。后来在万华区租到3~4坪大,每月约6千元租金的房子,但住了2年后房东却告知他不想成承担风险,请孙伯伯另找房子。后来,好不容易找到5坪大,租金7千元,但潮湿且不见光日,入住后已跌倒了5次,导致他脊椎移位。

长期在社区耕耘的忠勤里长方荷生说,若政府能释出空房委托NGO组织经营,必能协助弱势长辈找到“适合”的房子。民间团体提出诉求,包括社会住宅保障弱势住户提高到30%,总社会住宅总量应提高到5%;政府释出诱因,结合社政系统,让房东可以放心把房子租给老人等。◇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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