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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应考年龄 台考试院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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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吕欣憓台北15日电)考选部检讨10项特种考试应考年龄上限的规定,经考试院开会审查,建议司法人员和司法官等考试取消应考年龄上限。

现行经常性办理的22项公务人员特种考试中,有10项考试包括司法、外交、国际经济商务、警察、调查、国安情报、民航和海巡等考试有年龄上限,考选部去年检讨年龄限制的必要和合理性。

考试院近日和用人机关开会商讨,发现近几年司法人员特考公设辩护人等类科录取人员都没有超过45岁,应考人的专业科目成绩和应考年龄限制无直接相关;司法官近几年录取人员平均在25到27岁,从实务上看55岁的应考年龄似乎没必要再维持。

考试院最后建议司法人员特考三等考试11类科及四等考试2类科、司法官特考、民航特考三等及四等考试航务管理科别取消应考年龄上限;调查特考五等考试可从现行的30岁放宽至35岁,其余考试仍维持现行规定。

不过建议取消年龄上限的类科,考试院仍请考选部与用人机关就考试政策、考试方式、职能需求、公共利益和人权保障等因素,再考虑取消应考年龄上限是否合适。

有考试委员认为司法人员负责调查、执行和拘提管收,仍须具备一定体能,取消年龄上限似乎不适宜;而取消司法官的年龄上限,考量法官是终身职且享有优遇制度,若有人超过55岁录取,恐怕已经达到可申请自愿退休或是调任地方法院办理简易案件的年龄,是否适当,仍然有疑虑。

此外,海巡署希望把海巡特考55岁下降到37岁,因为实务上年龄过高确实不利执行勤务,情报搜集和查缉走私属于第一线危劳性工作,考试委员认为的确有讨论空间,但37岁和现行的55岁相差太多,建议循序渐进,以维护应考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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