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三读 病历列敏感个资项目

人气: 18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2月15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5日电)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个人资料保护法部分条文,敏感个人资料增列病历项目;非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搜集、处理或利用个资法的行为除罪化。

三读条文规定,有关病历、医疗、基因、性生活、健康检查及犯罪前科的个人资料,不得搜集、处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等6项例外规定。

条文规定,公务机关执行法定职务或非公务机关履行法定义务必要范围内,且事前或事后有适当安全维护措施;当事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的个人资料。

另外,还包括公务机关或学术研究机构基于医疗、卫生或犯罪预防的目的,为统计或学术研究有必要,且资料经过提供者处理后或经搜集者依其揭露方式无从识别特定的当事人。

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尤美女说,违反敏感性个资的搜集、处理或利用,现行规定处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币20万元以下罚金等相关规定删除。三读条文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或损害他人之利益,而违反相关规定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下罚金。

尤美女说,过去违反敏感性个资不管是一般或意图营利犯都处罚,这次修法将“非意图营利”而违反敏感性个资相关规定除罪化,但不是不罚,原则上以民事损害赔偿为主,也就是如果涉及民法侵权行为,如果有损害就有损害赔偿的问题。意图营利犯仍有相关处罚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