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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加中国学生杀母被判无期 17年不得假释

郑孝祺
2015-12-03 03:07 中港台时间|12-03 16:4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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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1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孝祺综合报导)加拿大中国留学生杀害母亲并抛尸河中一案,被告人汤远熙在上月被判处二级谋杀罪成立。12月1日,法官判处汤远熙终身监禁,17年不准假释,即须服刑至2029年9月。法官认为他不仅冷酷杀母,还对父亲露杀机,负上高度道德罪责(high degree of moral culpability)。

据加拿大卑诗省《省报》(The Province)12月1日报导,在加拿大刑法中,二级谋杀罪一般被判终身监禁,10到25年无假释资格。对汤远熙一案,量刑的关键问题是不准假释的时间。

杀母手段残忍 负高度道德罪责

汤远熙被叛终身监禁且17年不得假释。负责本案的省最高法院大法官埃克(William Ehrcke)表示,汤在法院表现出的悔恨很空洞,且和他对卧底警察说供词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埃克说,从视频中,任何人都可明显看出,汤在谈到母亲去世时是“欢乐和轻率的”。他说,汤的残酷攻击行为为他妈妈带去“恐怖和痛苦”。

法官还描述,汤对他母亲尸体的处理方式是一种“亵渎”行为。汤杀害母亲后,为了毁尸灭迹,把母亲的尸体放入行李箱,投到当地的菲沙河中。此外,汤还向父亲和警方说谎(指母亲失踪及被绑架),让父亲及家人承受痛苦。

埃克根据案情表示,汤远熙在案中负上高度道德罪责,所以最终判汤终身监禁,17年不准假释,并且要登记他的DNA,以及终身不得拥有武器和枪械。

现年28岁的汤远熙身穿着红色囚衣出庭,闻判决后没有特别反应,反而神情轻松,快步随庭警离开法庭。

假释后或被遣返中国

另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导,尽管汤远熙的律师安德森(Troy Anderson)曾要求法院把不得假释的时间限制在12至15年内,但在判决后,他还是对判决表示认同。

安德森说:“他(汤远熙)欣慰的是被定罪为二级谋杀罪,他也承认了罪行。”

汤远熙原本被控一级谋杀罪,但最终他承认犯有二级谋杀罪。他还有一项和卧底探员密谋杀死父亲的指控。

安德森表示,判决后曾与汤远熙见面,但他不肯向媒体透露汤是否会提出上诉,只称他有30日时间考虑上诉。

CBC报导说,如果汤远熙获得假释,可能会被递交给移民局,遣返中国。

汤远熙的家人周二没有出庭听取判刑。汤远熙来自中国广东省佛山市,2006年父母送他到加拿大留学,2010年在博学学院(Sprott-Shaw Community College)毕业。

2012年,汤父母到温哥华探望他,但汤在父母返国当天用锤子砸母亲,将其杀死,并向父亲及警方说母亲失踪,还公开呼吁市民协助寻母,直至汤母的尸体在菲沙河被发现,汤的弑母罪行才浮出水面。#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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