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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主审法官回应自杀传闻

杨一帆
2015-04-02 23:56 中港台时间|04-03 19:3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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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4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杨一帆综合报导)近日,大陆网络传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自杀,王旭光对此作出回应。王旭光现任中共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2013年8月,时任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的王旭光因担任薄熙来案主审法官而“一审成名”。

据大陆《新京报》4月2日报导,从4月1日至4月2日,网络传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于4月1日自杀身亡的消息。转发最多的网帖是名为“梅子-红墙梦”的网民于4月1日9时47分转的一篇长微博。该微博称,王旭光于4月1日凌晨2时50分自杀身亡。王法官用一把酱油壶装了满满一壶氰化物,捏住自己的鼻子一饮而尽,待家人发现时王已气绝,急救车赶到现场时,医生们已无力回天。

该微博还称,初步判断王旭光是因为患了严重抑郁症而自杀。

王旭光自杀的传闻引发外界关注。

王旭光现任中共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4月2日下午,王旭光在短信中回复《新京报》记者称:“谢谢关心,我很好,请放心!”

王旭光1965年3月出生,山东费县人,1985年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进入济南中院工作。期间,王旭光先后在中国人大读在职研究生与博士生。

2013年8月22日到8月26日,备受外界关注的薄熙来案在济南中院审理,时任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光担任该案主审。

2013年9月22日,审判长王旭光宣判,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之后,薄案被中共标榜为“经典案例”,王旭光也因此“一审成名”。

而外界关注,薄熙来迫害法轮功、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等反人类的核心罪恶依然被中共掩盖。

大陆维权律师陈健刚曾向《德国之声》表示,像薄熙来案这样一个由官方早就设置好剧情和结局的案例,被标榜成“经典案例”是中国的悲哀。陈健刚称,不能独立审案的法官都无法担当“法官”这一神圣之名,“1949年之后可以独立审案的法官,我没有看到。”

此前有报导称,薄熙来案件中共早已编好剧本,庭审只是一个表演秀,而法官只是一个“演员”而已。

大陆《新京报》去年5月21日报导称,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光将调任最高法院立案二庭担任副庭长。

中国问题专家周晓辉对此表示,想必在审薄过程中,王旭光殚精竭虑,小心翼翼的游走在政治和法律的边界,因此获得了高层的首肯,并获得了提升。

2014年6月,王旭光被任命为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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