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5年04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郭千华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县政府卫生局接获新北市政府卫生局通知“台湾第一家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级碳酸镁制于胡椒调味产品,经查宜兰县下游业者含贩售业及盐酥鸡摊贩计18家有进货,卫生局立即派员进行查核,共计下架“不辣椒盐粉(3斤)”、“3斤台一椒盐粉”、“全家福不辣椒盐粉”、“全家福普通椒盐粉”、“特辣椒盐粉(3斤)”、“普通辣椒盐粉(3斤)”等六项产品,共计374.5公斤。
卫生局持续追踪问题产品来源流向及下架回收情形,吁请县内贩售及相关餐饮业者停止使用“台湾第一家有限公司”制造之胡椒粉问题产品,且于4月30日(星期四)晚间24时前完成下架作业,并向卫生局办理自主通报作业。
再次呼吁食品业者如有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即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若经查获自行下架而未主动通报卫生机关,将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7条及第47条规定,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消费者如有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消费疑义,可拨打食品药物管理科专线03-9332779洽询。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