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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
【大纪元5月4日报导】(中央社台中4日电)台中市一名林姓用水户在水表动手脚,以节省水费,遭水公司稽查员发现有异,最后被追偿1年水费新台币13万多元。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队侦一队今天指出,这名林姓用水户有窃盗前科,为少缴自来水水费,自民国98年起,每两个月于自来水公司派员抄表前10日,私自将水表拆开,倒转水表量水器用水度数,使度数短少,让抄表员抄表度数错误,以达窃水、省钱目的。
台湾自来水公司台中服务所稽查员于今年2月发现,林姓用户水量度数超少,似有异常,实地稽核查看发现用户水表量水器有拆装痕迹,遭倒表窃水事实明显,林姓用户坦承为节省水费,以拆表倒转度数方式窃水。
警方说,依自来水法规定,由水公司针对窃水行为,向林姓用水户追偿12个月水费,共计13万8654元外,并依法将林姓用水户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