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见妻受辱刀砍淫男被判无期 引众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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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净报导)目睹妻子遭人强暴,丈夫愤怒之下刀砍施暴者,被判无期徒刑。近日此案被陆媒报导后受到舆论广泛关注,有民众指,这样的法制是纵容恶者,使恶势力更加猖獗。

丈夫目睹妻子遭强暴刀砍施暴者被判无期

6月15日,大陆媒体报导,田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去年向贵州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近日,田某的辩护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出事后,他一直在逃,但最终选择了投案。9年前的一次遭遇让田某的人生发生重大改变。

2006年,田某和妻子到瑞安一家公司上班。他们被公司安排住在三楼员工宿舍,同时入住三楼的还有张某。一天晚上,张某趁田某出去散步,强暴田某的妻子。田某听到妻子呼救声,回到宿舍时发现张某正压在妻子身上,田某与张某扭打在一起。

报导称,田某打不过张某,于是拿了一把菜刀向对方一阵乱砍,张某倒地。田某看到张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于是带着妻子一起逃跑。

浙江温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的主要原因是田某目睹张某对妻子实施性侵犯,张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田某的行为属“故意杀人”,判处田某无期徒刑。

辩护律师认为,法院之所以判处田某无期,而没有判得更低,主要考虑到田某杀害张某时,张某已停止对田某妻子侵犯。另一方面,田某对张某的民事赔偿也没有到位。

上述报导引发大陆网民热议。有民众质问:“难道让他妻子被强奸了,再将这人渣判上几年,出来后再继续祸害其他人吗?”有民众讽刺说,“原来死了的强奸犯,也可获得民事赔偿啊。”

还有网民引述法律典章说:“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真的很气愤。他们制定的法律针对的只是弱势群体,弱者只有被伤害,哪怕你没有错,他们保护的永远是强者,这样的法制是纵容恶者,使恶势力更加猖獗,中国有这样的法官真是不幸。这也是美国人为何持枪合法而治安状况却好于中国的原因。”

丈夫目睹妻子受辱夺刀杀人被判10年

类似的案件还有:2005年5月2日下午,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农民龙军在山里遇见了独自一人放羊的同村妇女腊梅,龙军色心大起,上前搭讪、搂抱。腊梅激烈反抗并大声呼救,引来过路者,龙军未得逞。腊梅的丈夫武晓新得知妻子险遭侮辱后,到龙军家理论,后经他人调解,双方私了。

此次失败并未让龙军收敛,伺机再次图谋不轨。6月9日,龙军终于发现腊梅一人独自在家,他进屋欲强暴腊梅。腊梅极力反抗却被龙军摁倒在地上,腊梅一边抵抗一边呼救。在附近干活的丈夫武晓新听到妻子呼救声马上跑回家,龙军看到武晓新回家竟完全没有收手的意思。这让武晓新怒不可遏,上前与龙军厮打。

争执间,武晓新奋力抢下龙军手中的水果刀,拚命朝其上半身连扎数刀,导致其当场死亡。见闯下大祸,武晓新当即逃往外地。直到2011年被抓。

近日,黑山县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鉴于被害人龙军在案中有“明显过错”,且被告人武晓新到案后,其家属一次性“赔偿龙军家属15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将武晓新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轰动全国的“邓玉娇杀淫官案”

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的多名官员到当地一家宾馆休闲中心消费,其间三名官员试图强奸服务员邓玉娇,出于正当防卫目的,邓玉娇慌乱中抓起水果刀,刺伤两名官员,随后主动将对方送医急救并自首。而官员邓贵大则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邓玉娇被当地警方拘留,又将其送进医院将其手腕、踝、膝等部位约束固定,活动能力及范围受到限制。巴东县法院说:“被告人邓玉娇在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况下,防卫超过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在社会舆论压力下,官方被迫做出对邓玉娇免除处罚的决定。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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