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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倒废土 多从 4偏门骗租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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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报导】(中央社台北14日)农地再爆被倒炉渣,但不法业者何以总租得到田?据产官界所述数十年来实况,计有 4类骗租方式,一、高价暴利诱租,二、人头户,三、地方势力一鱼三吃,四、转租。

南台湾持续发生疑有重金属超标的炼钢废土污染农田情事。今天嘉义县调查站追查台南市 1家废弃物再利用公司,涉嫌将炉渣掩埋在将军溪畔农地,然后再覆土2公尺后出租种稻,一期作恐被吃下肚。

此案除农政与环保单位配合检调展开取样检验查证,经访资深稻作农业组织干部、官方、农民及农团发现,相对于青年农民想务农,总是租不到农田,但这类代处理工业废弃物业者就是租得到田,原来实务上操作方式有4种。

首先,高价暴利诱惑。通常一分地种水稻,产量差时约100到200台斤稻谷,好时产量约300到400台斤,通常租金以此推算,购价每台斤约新台币10元,因此1分地租金约3000元,1甲或1公顷则 3万元上下,这类环保公司愿意用更高或非常高的价格诱租。

业界并说,上述这类案例,出租方不见得不知道会被倒废弃土,可能已经不想再耕田,不在乎使用方式。

其次,运用人头户。因应不少农民怕租给不认识的人被倒废弃土污染,毁了农田,环保业者透过中间人,给予利益分享,循此租得农地倒废弃土。

第三类是地方势力一鱼三吃。这些地方势力可能与农会有人脉关系,非青农这类外来人口难以租得到农地,租到农地后,先向农会贷款,接着把表土、底下的砂石卖出二次获利,最后再提供不法业者倒废土谋财,剥三层皮后不还贷款,把农地留给农会处理,顺利脱手。

第四类是转租。务农所得低,第二或三代多至外地工作,不住在当地,先透过人情取得信任,向农家的第二或三代子女租到田地,然后转手租给环保公司倒废土。

不幸的是,受访的产官界及农民都说,无法可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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