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1/4被拒加拿大难民赢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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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8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编译报导)有研究人员称,来自新成立的难民上诉法庭的资料显示,难民法官作出的难民裁决,1/4以上有误。

据《多伦多星报》报导,2012年加拿大推出了新的难民评定系统,在其后进行的首个广泛统计回顾中,奥斯古德堂法学院(Osgoode Hall Law School)研究人员发现,新成立的难民上诉法庭判373宗案件赢得上诉,占已裁定的1,337宗案件的28%。赢得上诉的案件,将接受复议,或撤销和推翻原先裁定。

刊登在昨日(20日)卑诗大学《法律评论》(Law Review)期刊上的相关报告还显示,2013-2014年间,总计1,871宗向难民上诉处提出上诉的案件中,有534宗被拒,其中59宗被接受后,又被移民官推翻。

许多人不能上诉

研究共同作者、奥斯古德堂法学院教授雷哈格(Sean Rehaag)表示,虽然新成立的上诉法庭,似乎能够捕捉到许多被误拒的难民申请,这似乎是旧系统做不到的。但是,新系统存在着一个严重的缺陷,即许多申请人不能上诉。这意味着,他们很容易在失察的情况下被加拿大驱逐出境。

被禁止上诉至上诉法庭的被拒难民,有六类,他们只能享有联邦法院基于程序公正性而进行的司法审查。这些群体或是途径美国来加,或受限于加、美安全第三国协议,还有就是来自被渥京视为安全国家的,以及被难民官以“不可信”和“显然毫无根据”原因拒绝的难民申请人。此外,已经放弃与撤回难民申请的,或先前获得的难民身份被取消的,也在其中。

数据显示,仅在2013年,就有2,253名被拒申请人,自动失去上诉机会,原因是他们受加、美国安全第三国协议保护。该协议于2004年实施,以防止申请人两面沾光。另外468名被拒上诉者,是因为他们来自42个被加拿大政府视为安全的国家,这些国家有能力保护其人民免受迫害和危险。至于因“不可信”和“显然毫无根据”被拒绝的,总计120人;因其他理由被拒上诉的,还有几十宗。

上诉被拒,对某些人来说,例如来自叙利亚、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厄立特里亚,这样一些排名前10的难民大国的申请人,可能意味着生与死。这些国家的人权记录不良,被接受率通常较高。

难民批准率远超历史

移民与难民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新系统下,2013-2014年有22,871人申请难民,批准率为63.1%,超过了近期40%的历史平均水平。

然而,研究人员发现,难民法官的难民申请批准率相差很大。仅难民上诉处一个机构,法庭裁决官布瑞维奇(Anna Brychcy)的批准率为零,而其同事兹彻曼(Doris Zicherman)则高达100%。

研究建议,难民上诉处应该向所有难民申请人开放,允许他们上诉。今年七月份,联邦法院已经裁定,渥太华的安全国家名单,使来自这些国家的难民申请人不能上诉,是对他们的歧视。

责任编辑: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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