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妻子曲松枝一审被判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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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1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晓真报导)1月8日,前四川省副书记李春城的妻子曲松枝受贿案一审在湖北咸宁中院宣判,曲松枝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陆媒报导,在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曲松枝曾任市卫生局科技处处长、成都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及常务副会长等职。

报导称,8日,曲松枝受贿案一审宣判。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法院认定,曲松枝在与李春城的共同犯罪中受贿2800余万元人民币,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曲松枝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2年12月6日,李春城被当局宣布接受调查,成为中共“十八大”后首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

据之前的报导,李春城是周永康在四川的头号马仔。周任四川省委书记期间,广泛培植亲信,李春城深受周永康的庇护和提拔。

李春城亦是周永康和其儿子周滨生意场上的最大帮手。周滨在石油、地产以及投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等的商业利益上李春城的帮助最大,彭州石化项目便是李春城为周家输送利益的一部分。

此外,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下称追查国际)的调查录音显示,李春城、周永康不仅是输送利益、同一派系僚属关系,李春城还深涉周永康将器官移植供体——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

此一细节在录音中的后半部分,约14:30分后开始:

2008年5月29日,汶川大地震之后,追查国际调查员以时任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的身份打电话给周永康,从侧面验证了上述消息。

录音中,周永康对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战备仓库、防空洞等设施中并没有否认,只强调此事只能在保密电话机中谈论。这也表明周永康把法轮功学员秘密关押在四川的罪行,李春城也深涉其中。

2015年4月23日,李春城在湖北咸宁中院出庭受审。2015年10月12日,咸宁中院对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进行了宣判,判决书称,李春城有重大“招供”表现因而轻判,其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责任编辑: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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