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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晓玲复职生变 柯文哲:回到原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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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31日讯】台北市长柯文哲9月底宣布撤销前中山国中教师萧晓玲解聘处分,让萧复职。不过柯文哲今天说,是撤销教育局解聘同意函,回到原点处理,重启教师不适任评议小组,讨论是否解聘萧。

萧晓玲认为,她因反对前市长郝龙斌推出的一纲一本政策,北市教育局在民国97年以“行为不检有损师道”为由,将她违法解聘。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判决解聘合法定谳,但监察院于102年纠正台北市政府。

柯文哲9月21日宣布撤销解聘处分,择他校复职,并补发萧晓玲9年本薪。当时北市教育局的新闻稿,也明文表示“撤销原核准解聘函后,中山国中解聘处分因缺乏法定生效要件而自始无效,因该校目前已无音乐教师职缺,本局将另协调安置萧师复职。”

不过,萧晓玲复职一事今天出现大转弯。柯文哲上午赴市议会专案报告萧晓玲案表示,目前北市府只有做一件事情,就是撤销教育局原本核准的解聘函,接下来要回到原点去处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是完全把它整个撤销掉”。

教育局长曾灿金解释,中山国中教评会民国97年通过解聘处分后,送到教育局“教师不适任评议小组”,小组会议同意解聘,由教育局发出核准函。因萧案程序有瑕疵,今年教育局内部已撤销当年的解聘核准函,回到原本的处理程序,也就是由教育局的教师不适任评议小组重新讨论解聘是否有效。

曾灿金说,若评议小组不同意解聘,解聘处分自始不生效力,再接着讨论萧晓玲复职与补薪的问题;但若评议小组同意解聘,原本的解聘处分就不受影响。北市府对此事没有时间表、不预设立场,会尽快与评议委员沟通,召开会议。

对于萧晓玲案做法为何出现大转弯,曾灿金说,议员对此事有很多指教,市府表示尊重,因此程序有缓下来。

国民党议员汪志冰询问,萧晓玲解聘处分到底是要“撤销”还是“废止”?柯文哲表示,他主张回到原本的处理程序,由教育局的教师不适任评议小组重新讨论。

汪志冰批评,既然要回到原点,当初就不应该对外说撤销,难怪萧晓玲说柯文哲玩两面手法。柯文哲回应“她讲她的,我还是坚守程序正义”。

国民党议员秦慧珠说,市府9月就对外宣布要补发萧晓玲薪水,但至今仍在拖,未发函给萧晓玲,这些拖延的时间,萧晓玲什么事都不必做,还是可以领到薪水。

柯文哲回应,还没有决定是否要补发薪水,“废止”解聘处分的话就不用补发。

民进党议员洪健益质询新任法务局长袁秀慧,萧晓玲解聘按是否有程序瑕疵?该瑕疵有没有重大到可以让原本的解聘处分撤销或无效?萧有冤屈要还她公道,但还到什么程度,要符合法律规范。

袁秀慧回应,程序确实有不周延,但后续诉讼有补足作用,“是否重大不无疑义”。(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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