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席法官马道立指尊重是法治核心

保护个人尊严是国家责任 吁年轻人不应将问题无限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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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2日讯】特首梁振英配合江派政治局常委张德江辖下的人大常委会,借立法会宣誓风波,在香港法院宣判前主动提出释法,令人忧虑香港的立法及司法独立受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昨日接受中大颁受荣誉法学博士致辞时,表示法律在香港社会中担当的重要角色,法律体现了对个人以及他人权利与自由的尊重。他又相信本港法院和法官一直恪守本分,会继续落实《基本法》宪法要求。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到中文大学接受荣誉法学博士,他没有回应释法风波,但在致词时就表示法律在香港社会中担当的重要角色,《基本法》是本港社会的重要基石,是恒久不变的法律根本原则,“绝不会有所动摇变更”。这次获颁发博士荣衔,不全然是彰显他个人的成就,而是认同了法律在香港社会中担当的重要角色,以及司法机构所履行的职责。他相信香港法官与法院均一直恪守本分,并会继续落实《基本法》的宪法要求

强调社会需互相尊重包容

马道立表示,法治核心价值是尊重对个人以及他人权利与自由,法律必须同时保障他人的权利。他批评,“部分人总是只顾及其个人的权利与自由”,轻忽对待甚至完全忽视其他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与自由,强调“大家亦必须尊重彼此的意见,否则无法互相包容的风气将会在社会上蔓延。”

马并提到他接触过的宪法原则及宪法中,几乎都是建基于“尊严”的概念,他举例《德国宪法》第一条已开宗明义说明:“人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而尊重及保护个人尊严,是所有国家机构的责任。”认为这个概念同样存在于香港《基本法》。

除了尊重与尊严外,马道立认为“平等”同样重要,应用与执行法律时,亦以此为重要依归,否则与平等相违的概念均属武断。《基本法》中最少有两项条文,包括第二十五条及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香港法官及法院一直将贯彻平等理念视为己任。

马道立提到3年前在中大一个讲座,提出50年后的香港会有何变化,他认为人总要向前看,同时需要回首,在历史中汲取经验。他指年轻人有冲劲,爱拚搏冒险,有时却亦难免感到惶惑,但世上无解决不到的困难,呼吁不应将问题无限放大,“只要人人坚守基础原则,问题终究会迎刃而解。”

另外,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出席活动后称,行政长官梁振英司法复核刘小丽的宣誓,纯粹从法律角度考虑,与人大释法无关,亦没有政治考虑。他又表示目前难以评论有多少议员会被复核。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则表示,按法例规定,下周二前会刊宪宣布梁颂恒及游蕙祯两人议席悬空。◇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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