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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炒股背信 台金管会修投信投顾法加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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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台湾台北报导)为提升台湾资产管理竞争力暨健全证券投资信托事业及证券投资顾问事业的经营,金管会研拟“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针对投信投顾事业人员若从事违背职务行为,造成基金资产或全权委托投资资产损害时,且损及投资大众权益时,将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预计将送行政院、立法院修法。

过去前政府基金操盘手、安泰投信前副总谢青良利用股票操盘之便,先以人头低买,政府基金再跟进高买,见股市不稳又先高卖自己持股,待股票崩跌才低价出脱政府基金持股,造成政府基金亏损上亿元。

为防止投信投生顾经理人发生“养小鬼”事件,金管会证期局主秘蔡丽玲表示,新版“投信投顾法”的刑责,比照证券交易法“特别背信罪”,从现行证交法背信罪最高5年、得并科50万元以下罚金,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新台币1千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金,预计最快立法院下个会期审查通过后可以正式上路。

另外,为因应景气并协助企业扩大投资,创造出口,协助经济发展,金管会于104年8月12日订定发布“金融机构办理振兴经济非中小企业专案贷款暨信用保证要点”,为持续协助非中小企业取得资金,金管会于修正发布本要点,延长其实施期限1年,至106年12月31日止。

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吕蕙容表示,银行对企业放款已连续4个月增加,总计7~9月新增放款金额共达4,098亿元,银行对中小企业放款也连续3个月增加,每月增加约200多万元,代表景气逐渐回温。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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