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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亚案交涉生变 台法务部赴大陆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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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4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肯尼亚诈骗案台湾嫌犯被遣送中国大陆,由台湾陆委会、法务部、刑事局、海基会组成的专案小组原定今天(18日)赴陆交涉,却临时取消。据了解,法务部18日下午接获中共官方通知临时生变,取消行程。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长陈文琪表示,代表团团员和行程内容及出发时间等细节,已在做最后确认,相关部会一定会在本周组团到中国协商,盼此次两岸能就跨国犯罪人民遣返等制度化的处理模式达成协议。

法务部长罗莹雪18日表示,中方表示“因人数、资料很多,内部还要沟通讨论”,时间还不确定能否接待我方,对方有说“以本周成行为目标”。

此外,马来西亚20名诈欺嫌犯遣返台湾后,因台湾检调单位没有具体事证,讯后全部释放,引发社会争议。对此,法务部国际及两岸法律司检察官梁光宗表示,肯尼亚案与马来西亚案虽然被害人是中国人,依据最高法院见解,台湾还是可以办案,台湾明确有管辖权,但没有证据,无法限制嫌犯出境。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林德福18日举行记者会,指台湾在国际犯罪上主张有司法管辖权,但侦办事证都在对方手上,遣返后人往往只能释放,连扣押都不能。

林德福质疑,遣送回台的犯人若屡被释放,会被国际认为是“纵放”,即使台湾现在有161个免签证国家,未来可能没有国家敢给台湾免签证。建议未来检调须在掌握事证后,才能让人犯遣送回台,避免对后续的拘留、审判造成问题,这样子司法机关才会有执法依据。

对此,梁光宗指出,如果没有证据,在台湾就无法进行强制处分的限制出境,要有一定的证据门槛才能强制处分。法务部同意不应只把重点放在嫌疑犯遣返回台,海外相关证据也要能一并送回台湾。

关于“传闻证据”无法作为法院判决依据的说法 ,梁光宗指出,肯尼亚案与马来西亚案事件中,依据最高法院见解,即使被害者是中国人,台湾仍有审判权,但取回的境外证据如何在台湾的司法程序上承认,必须得在司法程序上讨论,可依照个案再讨论。

99人在外服刑或在押

内政部长陈威仁18日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备询时表示,目前台湾诈欺犯在国外服刑或者羁押,在菲律宾有14人,埃及有40人,泰国有34人,肯尼亚有5人,韩国有6人,共有99人。◇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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