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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经纪约闹双胞 遭判须还570万

吴宗宪经纪约闹双胞 遭判须还570万
吴宗宪在三立《综艺大热门》棚内录影照。(三立提供)
2016-05-27 16:00 中港台时间|05-27 22: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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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5年前,艺人吴宗宪与蔡姓男子签下为期 3年的中国(大陆)地区演艺经纪约,蔡男也支付首期预付款800万(台币,下同),然而却发现吴宗宪另与曹男签下为期2年的全世界独家经纪约。蔡男认为遭瞒骗,要求解约并提告,要求吴宗宪全额归还预付款。高等法院26日判吴宗宪扣除已归还的230万元,应再给付蔡男570万元,可上诉。

审理时,吴宗宪主张当初他与曹男借款1,500万元,全世界独家经纪约只是作为还钱担保,曹男并没有帮他处理任何演艺工作;对于蔡男的合约,自己有权决定要对谁履约,也未和蔡男合意解约,对方也未支付第二期预付款200万元,因此才会终止该经纪约,蔡男无权要求他支付该570万元款项。

法院一审判吴宗宪全部胜诉,上诉后,高院认为,即使吴宗宪经纪约闹双胞,仍可决定对蔡男履约,若发生违约问题,是吴宗宪与曹男之间的问题;蔡男在 2011年9月与吴宗宪签约时发现他另有合约,当月底就拒付尾款并表明要解除契约,吴宗宪则在该年底签发面额200万元本票,并透过旁人转交,双方达成合意解除契约。

高院认定吴宗宪和蔡男是“合意解约”,所收的800万元预付酬劳为不当得利,应该归还,扣除吴宗宪已归还的230万元,需再归还剩余的570万元,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梁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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