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党促修消防条例 防承建商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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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逸香港报导)2007年7月《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生效以来,各区旧楼(1987年3月1日或以前建成的)的业主陆续接获由消防处及屋宇署发出的消防安全指示,要求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多个政党昨日发起游行,要求修订《条例》,推出协助业主的措施。

由工党、民主党、民协组成的“消防条例苦主大联盟”联同一批受《条例》困扰影响的街坊市民,手持横幅标语,高呼口号游行到尖东的消防处总部。

大联盟表示,接获不少地区的旧楼街坊及小业主求助,指《条例》部分的要求根本无法遵从。有小业主指,未能承担由认可人士及承建商开出“天价”工程合 约,但消防处未有提供支援,更不断以检控为由威吓业主,令收到指示的业主惶恐终日及饱受困扰。大联盟解释,业主必须由经认可人士评估有关建筑物因结构或空 间的限制及/或技术出现无可克服的困难,消防处才会考虑豁免部分规定,但认可人士评估收取的费用往往高达数十万,更不会保证经评估后的建议或替代方案必然 会获消防处接纳,即使小业主愿意招标接受评估仍可能被检控。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胡志伟批评,消防处提出与它一直跟公众讲的消防安全相冲突的方案,令到业主不单要花钱,而且不安全,质疑有关做法是养肥库房,“我们小业主10万个Order,大家一直给政府这样告的话,它都挺肥的,不知道是否专门这样做来抄大家的牌,养肥了库房。我们不可以接受。”

大联盟向消防处代表交请愿信,要求修订《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针对认可人士及消防工程承建商抬价问题推出协助业主的措施,加强与业主沟通,并暂缓检控有实际困难而无法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的业主。◇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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