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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考量 兰卡威开征住宿附加税

2016-06-20 21:36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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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6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吉隆坡20日专电)马来西亚吉打州政府宣布,从下个月1日起,将向兰卡威饭店的住宿旅客征收住宿附加费,并交由兰卡威市议会负责征收。

吉打州政府宣布,将仿效槟城及麻六甲州,向游客征收住宿附加费,作为保护文化遗产的基金。

据了解,1星级和2星级饭店的游客每晚需缴交1令吉(约新台币8元)、3星级缴交3令吉(约新台币24元)、5星级则为5令吉(约新台币40元)、6星级7令吉(约新台币56元)及7星级则为9令吉(约新台币72元)。

兰卡威隶属于吉打州,一直是台湾游客最熟悉的大马海岛型旅游胜地之一。但过去几年吉打州政府一直通过新征税措施,包括去年在兰卡威3个属森林保留区的地方,即缆车附近的玛金樟(MatChinchang)、基萨(Kisap)及孕妇岛地质公园,向到访的游客征收3令吉,以作为保护森林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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