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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 5位法官将做出影响深远的决定

南海仲裁 5位法官将做出影响深远的决定
菲律宾针对中共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将于6月12日(周二)宣布裁决结果。这一结果影响深远。(Digital Globe/AFP/Getty Images)
2016-07-11 21:41 中港台时间|07-12 10: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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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7月11日讯】菲律宾针对中国大陆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海牙国际仲裁法庭将于7月12日(周二)宣布裁决结果。这一结果影响深远。南海案仲裁小组5名法官的背景,也成为外界好奇的一大关注点。

据中央社报导,2013年1月22日,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仲裁,由于北京拒绝参与仲裁,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筹组了一个5人仲裁小组。

以下为这5名仲裁员的简介:

1、首席仲裁员、迦纳籍法官门萨(Thomas Mensah)

现年84岁,知名国际海事专家,获得众多国际海事奖项和荣誉,1996年至1999年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首届庭长,曾参与该法庭的孟加拉与缅甸划界案,以及海牙国际仲裁法庭的孟加拉与印度的海洋争议。

原首席仲裁员斯里兰卡籍法官品托(Chris Pinto)在仲裁小组筹组过程中,因妻子为菲籍而请退避嫌。

2、德国籍法官沃尔夫拉姆(Rudiger Wolfrum)

沃尔夫拉姆是菲方指定的仲裁员。他1996年起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担任过门萨的副庭长,2005年至2008年又获选为该法庭庭长,现为德国国际法协会会长。

3、波兰籍法官波拉克(Stanislaw Pawlak)

曾任波兰驻联合国大使,1985年曾率波兰代表团同苏联谈判海域划界事宜,2005年10月起成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成员。由于北京拒不参与仲裁,柳井俊二指派波拉克作为陆方仲裁员。

4、法国籍法官柯(Jean-Pierre Cot)

曾是欧洲议会的议员,2002年起担任国际海洋法法庭的法官,2008年至2011年,出任海洋环境争端分庭(Chamber for MarineEnvironment Disputes)的庭长,也曾参与国际法院多宗领土争议及划界案,如喀麦隆与奈及利亚的边界纠纷、罗马尼亚与乌克兰的黑海划界案等。

5、荷兰籍法官松斯(Alfred Soons)

乌得勒支大学国际法教授,担任过荷兰国际法协会的会长、荷兰外交部公共国际法常设咨询委员会主席,曾参与仲裁“北极日出号”案、马尔他对圣多美普林西比的“Duzgit Integrity”号油轮争议。

责任编辑:明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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