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资料不全 詹婷怡:没说不审或拒审

人气 72

【大纪元2016年09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投审会踢回中嘉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以下简称NCC)主任委员詹婷怡29日于立法院备询时强调,通传会从来没说过也没做成任何决议,不审或拒审。投审会已正式发函给摩根史坦利,希望提供完整合约及相关附件给通传会,才能进一步就实质投资架构做相关认定。

立委郑宝清询问投审会退回中嘉案理由,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澄清,投审会做出决议并不是退回,是请NCC进一步厘清相关疑义。据《外国人投资条例》第4条,关于投资人提供投资事业一年期以上贷款,视为投资范围。依照《公司法》第15条规定,除非有业务往来,股东之间,公司不可把资金随便贷给其他股东或其他个人,投审会认为这两点疑义并没得到厘清,希望进一步厘清。

立委林俊宪质疑,投审会退回中嘉案,恐怕是因为抵触《广电法》党政军条款。詹婷怡再次强调,NCC从来没有说不审或拒审,而是依《行政程序法》要充分调查相关事实,本届委员会认为针对实质投资关系认定是重要的。

立委叶宜津提醒,《行政程序法》没有重审这回事,通传会对中嘉案已做成审查,只能是废止或撤销,否则中嘉若反扑,通传会恐怕没立场。詹婷怡回应,不是行政法上没办法处理,针对比较重大案件,通传会对过往事实做检证是有必要的调查,或许符合《行政程序法》。◇

责任编辑:尚颖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