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便利店店长自杀被高等法院认定过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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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09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鸣戈日本东京报导)2009年东京港区一家便利店店长自杀,由于不被三田劳动基准监督署认定过劳死,死者家属告到法院,被东京地方法院判决不是过劳死之后提起上诉,9月1日东京高等法院驳回东京地方法院的裁决,认定为过劳死。

一审的东京地方法院认定自杀前半年左右的加班时间等造成“业务上心理负担为中等”,而高等法院高野审判长认为“自杀前一年间的长时间劳动相当苛刻”,考虑到销售额指标等的影响,“总体评价起来,负担是太强了”,此而得出结论认为是工作的原因造成抑郁症而自杀。

根据裁决,这名男子于2002年开始在经营便利店的公司就职,在几家店担任过副店长和店长后,从2007年11月开始在港区一家便利店工作。他于2009年1月已经提交了辞职信,但在2月自杀。

责任编辑: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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