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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嘉堡母女横穿马路被撞死 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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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0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明明多伦多编译报导) 上周三(9月27日)晚上,士嘉堡一对母女横穿马路被撞身亡。多伦多警方称,现在还无法判定事故主要责任方,各方可能都有错。警方提醒路人,横穿马路时要倍加小心,判定没危险时再穿行。

据CBC报导,上周三晚上9点25分,Warden Avenue夹Continental Place附近发生致命碰撞事故。当时一家四口刚刚在餐馆吃完饭,打算趁车辆行驶空隙,从Warden Avenue自西向东横穿马路。

父亲带一个孩子先跑过去,33岁母亲带5岁女儿跑到北行车道时,被一辆银色奥迪A4撞到南行车道上,接着又被一辆行驶中的黑色本田Civic撞上。

奥迪A4留在现场,本田Civic逃跑。母女俩被送往医院,医院宣布两人死亡。多伦多警方说,逃跑车辆受损严重,呼吁司机联系律师,然后到警局自首。

各方可能都有错

警方称,今年迄今为止,多伦多已有25名行人死亡,其中13人在横穿马路时被撞死。

警方尚未判定这起事故主要责任方。多伦多警官斯蒂伯(Clint Stibbe)说,行人横穿马路被撞死,判定主要责任方相当复杂,各方在事故发生前都可能犯一系列错误。

他说,每个人在一天的某个时间段,都可能在路上犯错。多伦多警方对交通伤亡事故已改变用词,称碰撞由谁负主要责任,而不称谁之过错。多数情况下,错误并不是由一方引起,因为各方都可能有错。

根据多伦多法规,横穿马路属合法行为,条件是不能阻碍道路交通。也就是说,法律允许行人横穿马路,但如果阻碍车辆交通,穿行就属非法行为。

如果一名行人在有交通灯的十字路口过马路,行人要在过街线区域内行走。如果行人想抄近道走出过街线区域,若发生碰撞事故,行人要负主要责任。

警方提醒,如果想横穿马路,行人要判定车辆速度快慢,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再过马路。一旦行人被车辆撞上,不管怎样,行人都是不利一方。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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