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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新社采编高维平被非法庭审

原中新社采编高维平被非法庭审
原中新社采编,法轮功学员高维平(明慧网)
2017-11-08 12:45 中港台时间|11-08 19: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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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1月08日讯】2017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北京东城区法院对东城区法轮功学员高维平非法开庭。法官仅允许4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

明慧网报导,高维平由法警架进法庭,面容消瘦,略显憔悴,行动缓慢。在辩护律师的要求下,法警除去了高维平戴着的手铐。在回答法官问题时,高维平反应有些迟缓。

现年52岁的高维平女士,原中国新闻社(中新社)研究部采编,1992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按照法轮功要求的真、善、忍标准做人,对工作更加认真负责,在利益上,先人后己,她曾几次将单位分给自己的房子让与他人;1998年中国大水灾,她默默拿出五千元支援灾区失学儿童。

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高维平女士多次被非法拘留,二次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判刑三年。劳教期间高维平女士曾遭受非人折磨,包括电刑、不让睡觉、逼迫“转化”、曾昼夜做苦工,精神和肉体的严重摧残,使她曾一度丧失记忆,精神恍惚。

同时,高维平被侨办、中新社非法处分、扣发工资、无故开除、失去经济来源,被迫与丈夫离婚,孤身一人生活。

2017年2月9日,在北京王府井新华书店,高维平将法轮功真相书签放入书内,被书店经理诬告,遭东城区东方广场派出所数名警察绑架。

该派出所成立一个近10人的所谓“案件小组”,将高维平构陷到东城检察院。11月3日东城区法院对此开庭。

东城区刑一庭法官白崇伟、陪审员宋晓鹏对高维平进行构陷。

东城区检察院公诉人佟捷一直不断的宣读王府井书店郭俊涛、白某某等的所谓证词,并提出“3年以上,7年以下”的量刑建议。

辩护律师在中国法律和两高的司法解释框架内进行了无罪辩护,认为高维平无罪。

高维平陈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道德提升;并叙述了从1999年7月江泽民迫害法轮功后自己受到的迫害,陈述多次被白崇伟打断,无法完整陈述。

至今高维平已被非法关押9个月。#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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