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议员民团反对订辱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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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2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逸香港报导)七名警员因袭击罪被判入狱后,有警务人员组织认为要订立“辱警罪”。昨日《城市论坛》讨论相关议题,有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认为,在目前的政治气氛下,订立辱警罪只会加剧警民冲突,激化社会矛盾。

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自从占领运动后,警员或公职人员执法时,经常招致市民的针对和辱骂,制定辱警罪,能让执法人员在有尊严及受尊重的环境下执行治安任务。

 同场的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质疑,如果设立辱警罪,卫生署、食环署等公职人员若受到侮辱,是否都需要立相关的侮辱罪,又反问他们身为立法会议员,主持苏敬恒亦是公务员,在节目期间遭市民用粗口辱骂,是否可以报警拘捕他们,“你有辱警罪是否要有辱民罪?市民被公职人员侮辱的时候,是否要刑事去处分呢?”他认为设立辱警罪,只会令警民冲突及社会矛盾越来越深化。

林卓廷表示,2014年参与占领运动被捕时,警方相对专业,目前的警民冲突主要发生在游行等政治示威活动中,在日常生活中不觉得有严重警民冲突。他举例称,早前有交通警抄牌后遭该市民不断辱骂,但警员处理专业,获得市民的盛赞。认为警民冲突根源是政府施政背离民意,令市民对政府的不满,投射到前线警员。

他并指,以往市民有不满时,可向警察投诉课及监警会投诉,但目前监警会被梁粉垄断,一边拖延合理投诉,一边作出不合理的决定,令市民对监警会信心被摧毁,警察投诉课更是“自己人查自己人”。

民权监察成员沈伟男则认为,《公安条例》17B已经足够处理辱警的行为,如果再降低门槛设立辱警罪,只会适得其反,“究竟会不会违反《基本法》与《香港人权法》所保证的言论自由。如何界定侮辱性的言辞,都是很复杂的讨论。最后这个讨论会令警方和市民更加不信任”。◇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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