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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放养金鱼 荷男遭勒令限期1个月捞回

2017-03-14 20:13 中港台时间|03-14 20:1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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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4日讯】荷兰中部有男子在运河里放养鱼,遭控违反保护原生动植物法,企业署于是勒令男子1个月内要捞回其中80条金鱼。

吉德兰新闻网(De Gelderlander)报导,男子范马能(Hans van Manen)去年6月在附近商家的支持下,在费嫩达尔(Veenendaal)运河里放养280条鱼,包括金鱼和另一种类似的橘色雅罗鱼,认为这么一来有助提高地方吸引力。

根据英国广播公司(BBC),致力防范侵入物种进入及散布的保育团体提出控诉,荷兰企业署(RVO)于是介入。官员说,男子施放行为违反保护原生动植物法,金鱼卵会透过排水系统流到相连接的其他水道;另一个令人担忧的原因是,可能导致与原生种鲫鱼杂交。

企业署的裁定只要求范马能捞起其中共80条金鱼。如果范马能1个月内未能捞起放养的金鱼,官员将去抓鱼,对他开罚。

范马能告诉RTL News说“真是丢脸”,但会遵守裁决,“专家说这对区域里其他动物不好,我尊重。我这么做是因为爱动物。”

他说,金鱼在运河里长得很好,他希望可以卖掉这些金鱼,拿这笔钱买更多雅罗鱼放进运河。(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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