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第二届海外十大杰出青年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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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15日讯】(华府侨教文教中心供稿)财团法人海华基金会为奖励海外杰出华裔青年,表扬其成就并提升华裔青年优质形象,特办理“中华民国第二届海外十大杰出青年”选拔活动。

候选人年龄须在25岁以上至45岁(含),具有中华民国国籍、或父母其中一人为本国国民且连续侨居10年以上(每年停留海外半年以上并具良民证)。

遴选标准:在政治、文化、教育及体育等方面有重大成就;在科技方面有重大发明或发现者;从事生产与商业经营对民生有显着贡献者;在国际竞赛中获得优胜,提升台湾能见度者;对侨界有重大贡献,足为侨界楷模者。

推荐办法:由各地侨团组织、驻外馆处向基金会推荐候选人。要求填写推荐表,并填写优良具体事迹及推荐单位综合意见。同时须提供佐证资料文件、附候选人应量事迹及相关照片。

推荐时间于本(106)年4月1日起至5月15日前,迳函送基金会复、决选。

评选办法:初选阶段由各推荐单位(驻外馆处或侨团)初选,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初选结果连同有关资料送财团法人海华基金会;复、决选。

活动详情请电洽华府华侨文教服务中心陈小姐(电话:301-869-8585分机120)。

 

责任编辑: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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