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中国实施“综合工时制” 员工持续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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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2日讯】在中国开设超过四百家超市、雇用十万员工的美国零售巨头沃尔玛,去年开始在中国变相推行“综合工时制”,因影响到员工的利益而遭到持续抗议。有分店员工将沃尔玛起诉至法院,数十名积极参与维权的员工则被沃尔玛非法解聘。有学者认为,双方目前的拉锯战对于员工一方十分不利。

1996年进入中国的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目前在中国开设439家超市,8家干仓配送中心和11家鲜食配送中心,聘用超过十万名员工。该公司于去年五月在中国推行“综合工时制”,影响到员工的工龄计算及薪资问题,引发员工强烈不满,部分分店员工一度以罢工的方式表达抗议。

沃尔玛员工维权代表张利亚告诉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目前,在个别地区,“综合工时制”已经正式实施,而在未正式实施的地区,沃尔玛也采用“小时计薪”的方式支付员工薪水。

张利亚此前因为积极参与维权被沃尔玛解雇,和张利亚有同样遭遇的还有数十人。

去年9月,中国沃尔玛工人维权律师团成立,来自深圳、广州、长沙、武汉、上海等全国各地20个地区的数十位律师加盟,为沃尔玛工友在集体仲裁和诉讼中提供法律支持。不过,在已经结束的几起诉讼里,员工基本都以败诉告终。

4月10日,深圳龙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沃尔玛龙华店员工的集体诉讼案,类似的诉讼,在未来还有数起。

沃尔玛维权代表张利亚向记者表示:“我们很多的员工在抵制,我们现在这边大部分的员工都在诉讼中。问题现在也看出来了,沃尔玛在法庭上百般狡辩,他说不承认实施综合工时制。实际上这就是沃尔玛单方面更改了与员工签的劳工合同,包括一些之前属于员工的一般加班津贴、餐补等等全部都并入到员工的基本工资里去了。他的目的就是利用综合工时制的一些特点避免(员工被解雇或闭店的情况下进行)法律补偿。”

所谓“综合工时制”指的是以“周、月、年”为计算单位,在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总量下,灵活分配每天的工作时间及工作长度。1996年,沃尔玛进入中国大陆时,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以“天”为计算单位。

关注事件的劳工学者王江松向记者表示,沃尔玛在全球范围内采取的都是灵活用工制度,在美国本土也有大量的“小时工”、“临时工”,这与他们想在中国推行“综合工时制”的目标一致。但在中国,一旦全面批准“综合工时制”,相当于宣布可以取消“标准工时制”,会对经济、社会等各方面造成影响。

王江松认为,从目前沃尔玛劳资双方的拉锯战来看,员工方面处于不利的局面。

“拉锯战对员工肯定是不利的,因为员工的法律资源、经济资源都是远远不行的,一般的员工得罪沃尔玛,沃尔玛当然不会以抵制综合工时制的名义来开除你,他会通过调岗,把你调到不适合的岗位去,你如果抵制调岗,那么他就会说你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把你解雇。员工这边的法律资源也严重不足。”

王江松又强调,如果沃尔玛的逼迫力度过大,物极必反,可能会引发员工的激烈反弹。

据悉,沃尔玛员工正计划联名致函中纪委、全国总工会及中共中央总书记办公室等部门,希望中央能予以关注,制止沃尔玛操控中国工会选举,践踏中国员工人格尊严及合法权益的行为。

--转自自由亚洲广播电台(原标题:抗议“综合工时制” 沃尔玛中国员工与资方展开拉锯战  )#

责任编辑: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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