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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或出台苛刻的“租金管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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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高洁编译报导)6月1日,NDP省议员塔布斯(Peter Tabuns)推出了第144号法案-“租金管理法”。该法案旨在修改“住宅租赁法”(RTA),而不是“租赁公平法”;它们是两项独立的法案。读者可访问省政府网站http://www.ontla.on.ca/web/bills/了解更多信息。

如果通过,144号法案将修改现行的住宅租赁法,做以下改动(该信息来自于省政府网站的解释性说明):

a)代替“住宅租赁法”第20条有关房东维护整体住宅环境的规定。

b)建立一种机制,租户可以在房东未能遵守某些规定的时候,向租赁委员会投诉。

c)制定房东向新租户收取租金数额的新规定。

d)租客可以向租赁委员会提出申请,并请他们裁决出最高合法租金。

e)限制房东以支出增加等理由增加房租

f)建立由租赁委员会维护的租金登记册,并规定房东向理事会提交租赁登记。并对未能提交登记的房东进行处罚。

对房东伤害最大的是限制房东对新租户收取租金数额的新规定。如果该144号法案通过,安省房东必须向新租户收取与现租户相同的租金。该条例授权政府规定了房租的多少,而不是由市场来调节。以下是该拟议法案中的有关规定:

根据新租赁法案,新租户的合法租金为:

1。如果住房在过去12个月内曾出租过,那么新租客的房租应该与上一个租户所付租金相同或更少。

2。如果住房在过去12个月未曾出租过,但房子在更早时候曾经出租过,那么合法租金应该是上次租金加上以前的合法租金增加(或减少)的总和。

3。如果房屋从未出租,合法租金以向当前租客收取的房租为准

如果该法案通过,那么“住宅租赁法”太过保护租户,而对房东过为苛刻。这样会导致投资者退出安省租房市场而转入其它市场。

责任编辑: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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