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上诉 法院撤销成都法轮功学员3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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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5日讯】2017年8月11日上午,成都市新都县法轮功学员苏青华,经过8个月的上诉后,收到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撤销对他的3年非法刑期的决定,走出成都郫县看守所,回到家中。

明慧网报导,苏青华,成都市新都县人,在成都打工,为了让百姓了解法轮大法的真相、破除中共谎言的迷惑,2015年9月2日晚,在户外用记号笔写法轮功真相信息时,被高新区三瓦窑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

9月3日,苏青华被非法关押在成都市郫县看守所。当时,苏青华家人与他失联,家人四处打听下落,终于在一个多月后,才得知苏青华被关在郫县看守所。

2016年12月29日上午10点半,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苏青华。因为是公开审判,苏青华的母亲在几位亲朋的陪同下来到法庭。

报导说,当审判长谢钢、公诉人江君、另一个审判员入庭,还未坐好,谢钢就向旁听席喊:“怎么这么多人?什么人?都出去!”有回答说是亲戚、朋友,但还是被谢钢赶出了庭。法庭的两扇门被反锁,并有警卫把守,只留苏青华的母亲旁听。最后,苏青华被冤判了3年。

苏青华和他的母亲都不服判决而要上诉,苏青华随后提交了上诉申请。在经过半年多的上诉期后,成都市高新区法院撤销了原非法判刑3年的结果,释放苏青华回家。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明慧网)
中共酷刑示意图:手铐脚镣(明慧网)

在近两年的非法拘禁中,苏青华被戴上镣铐,67天被铐手脚镣;戴头盔,睡觉都不允许取下头盔。还曾遭遇一个晚上多达16个犯人将其交叉戴手脚镣的方式强行拖起。

期间,苏青华经过四次绝食反迫害,两次因绝食被送医院,并在医院中数次遭受恶人毒打。一次,他的头被打肿,眼底充血,一次拖鞋都打断,数次被灌食,数次被强行抽血。

报导说,苏青华在被非法关押中坚持向周围的犯人讲法轮功无辜受中共残酷迫害的真相,曾有112名犯人明白了善恶有报的天理后,退出了中共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以保平安。#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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