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晓薇:司法不公之下的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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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08日讯】三十一万元人民币,赔偿一个枉死的生命。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许郴生,2012年5月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迫害致死。其子为母申冤,4年后,获得国家赔偿死亡金三十一万九千六百元和被赡养人生活费五千四百元人民币。虐杀许郴生的警察及其他责任人,未被追责。健康、善良、守法的好人的性命,仅值三十一万元吗?放眼中原大地,还有数以百万计的冤案亟待昭雪。正义,必须伸张;生命,需要重获尊严!

据明慧网报导,自1999年中共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后,许郴生因为坚持修炼、讲述法轮功真相,多次被抓捕、拘禁、绑架、罚款,还曾被上网通缉。2012年5月16日上午,许郴生在路旁向周围店铺发送真相资料,被突然出现的警察带上警车。在人民西路派出所,许郴生被背铐在审讯的铁椅子上讯问,十二小时没有饮水、吃饭、上厕所。晚上11点15分,许郴生被送到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呼吸停止,宣告死亡。

许郴生女士。(网络图片)
许郴生女士。(网络图片)

健康的许郴生突然惨死,亲属们不敢相信,他们要寻求公正尸检,却遭受来自郴州公检法的重重阻力。郴州市政法委、“610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一大群人一齐出动。官方强行阻止许郴生家人聘请法医。悲愤的家属咬牙不签字火化遗体。5月19日,有人打电话给《湖南都市报》等报社、电视台,希望媒体作为第三方公正的报道此事。媒体表示,因为涉及法轮功,他们不敢派记者采访,即使采访了也不敢报导。

许郴生的暴死引发了许多普通民众的同情和愤怒。很长一段时间,郴州市大街小巷频频出现“呼吁严惩凶手”和“呼吁寻求公正尸检”的黏贴,很多民众收到了有关许的遭遇的传单或短信。有的痛骂公安局警察是狗、是土匪。有的愤怒地说:“人家炼功,也不要把人家搞死呀,信仰自由嘛。你共产党把人活活弄死了,你就是邪嘛。”

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许郴生被派出所迫害致死,当地民众纷纷表示愤慨和同情。图为民众在阅读张贴的许郴生遇害资料。(明慧网)
湖南郴州法轮功学员许郴生被派出所迫害致死,当地民众纷纷表示愤慨和同情。图为民众在阅读张贴的许郴生遇害资料。(明慧网)

如今,赔偿官司落定,冤案并未了结。网友留言说:“赔得太少,一条人命啊!相关的责任人凶手应该受到处罚和法律严惩。”“中共就是想最多这么轻描淡写的了结自己犯下的罪行。”“冤有头债有主。揪出罪犯并审之以法,意义远大于赔款。赔点钱难道可以保护罪犯继续邪恶勾当吗?”

据明慧网资料馆的不完全统计,1999年7.20以来,通过民间途径能够传出消息的已有4,119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这些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而这个数字,仅仅是实际迫害致死案例的冰山一角。另有许多人被迫害致疯、致残,因活摘器官遇害的人数尚无法统计。此外,数以百万计的炼功人曾经或仍然被关押。流离失所、家破人亡、铁窗酷刑、失去工作、亲人、自由……肉体创伤、精神损害,时光荒废,这万般苦难,波及上亿修炼者及其家属。这些冤情,要怎样赔偿?!

中共《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中第四项规定:“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依据此条此项,全中国符合国家赔偿条件的,恐怕难以计数。虽有明文立法,但是一些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却索赔被拒。其中有的监狱管理局和高级法院暗箱操作,驳回申请,也有最高法院对申诉材料不予回复的情况。另一方面,对法轮功的迫害仍未停止。因此,法轮功学员申请赔偿、并要求当局究责,形势依然严峻。

近几年,大陆的一些重大冤案错案被纠正,当事人获得了国家赔偿金。然而赔偿金额的高低并不是家属最在意的部分。例如,关于内蒙呼格吉勒图被错杀案,内蒙当局对冤案办案人员的处理结果,令呼格家属“彻底失望”、不能接受。27名办案人员中,绝大多数被给予中共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与行政记过、记大过处分。家属发帖说:“人命关天就一个处分而已。根本没有起到任何警示作用。这就是追责到底?”

2015年的两会上,中共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和检察长曹建明都提到了内蒙的呼格案。周强介绍,2014年,中共当局拿出1.1亿元来赔偿刑事案件受害人,其表功之意受到网民抨击。司法最高负责人,不去痛查造成冤案的原因,不去惩处制造冤案的执法人员,却只会晒赔偿金,无异于自打耳光。

2015年11月11日,呼格吉勒图的骨灰迁入新坟。中国法学家江平为其撰写了墓志铭,其中写道:“优良的司法,乃国民之福。呼格其生也短,其命也悲。惜无此福。”

“优良的司法”,何时方可实现?上海京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学平曾经表示,应着眼于如何消除、纠正冤假错案过程中的各种障碍正义的体制和人为因素。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何俊仁律师及台湾的郭吉仁律师共同指出:“一个敌视律师、否定人权价值的政权,根本没有可能真正依法治国,更遑论实现司法正义,履行法治了。”

生命无价。比金钱赔偿更具意义的,一是究责,二是清理体制。无数令人痛心的事实早已证明,只有解体中共,清除制造冤案的体制毒源,才能制止下一个冤案错案的发生。善良的民众,才不再需要在悲剧发生之后,走上漫长艰难的维权路。#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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