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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避难无身份 移民署:无国籍可办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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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0日讯】国民党籍立委陈学圣今天说,盼政府能给予因印尼排华到台避难的人居留权;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副组长尹育华说,当确认属于无国籍人士后,移民署就会以专案审查办理居留。

陈学圣今天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邀请印尼华侨刘晓芬说明目前所遇到的问题。刘晓芬是因1988年印尼发生严重的排华运动,2岁就随父母到台湾避难。

刘晓芬在会中说,由于一直没有申请到合法的居留权,导致30年来一直过着没有身份的日子,高一时因为缴交不出户口名簿而被迫肄业;日前走在路上被警方临检,也因无身份证而被带回警局,后被送到移民署,且被告知一个月后要将她遣返,让她不知下一步该怎么走,未来一片茫然。

陈学圣说,刘晓芬的状况跟一般逃逸、失联的外劳不同,是因避难到台湾,且根据印尼法令,印尼籍人士的护照到期日5年内若无回国更换护照,便丧失印尼国籍,因此刘晓芬现在就是像个无国籍人士;盼政府能以专案的方式来帮助这些人,让台湾真正符合人道、重视人权的国家。

与会的内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务组副组长尹育华说,刘晓芬在台逾期停留了30年,根据移民法的规定,在移民法施行前就进到台湾的泰缅印尼无国籍人士,如果没办法将其强制出境,就会给予居留证,但前提是要确认是否属无国籍。

移民署入出国事务组科长孙鸿全则在会后受访表示,移民署会以一年一签的方式发给无国籍人士居留证,五年后就会成为无国籍人民,享有其他健保劳保、就学就业等权利,且再经三年就可拿到台湾的身份证。(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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