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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劳基法三读 赖正镒:假日加班费2.66倍仍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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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萧轩台北报导)立法院(10)日上午三读通过《劳基法》修正案,预计3月1日正式上路。商总理事长赖正镒表示,肯定政府紧密审查法案的魄力,但对“14休2”行业需审查和休假加班费以2.66“偏高费率”计算等修法结果,仍不满意。

赖正镒表示,经历一年纷扰的“一例一修”修法依照政院版本通过,对熬夜加班修法的立委给予肯定。他认为,法案通过是台湾跨入更先进国家的一步,因为“不再与民意背道而驰”,此次修法也让休假排班多了弹性与需求,“想加班的劳工有班可加,盼全民与政府一起赶快拼经济。”

然而,他对条文仍不甚满意,包括想要“14休2”的行业需劳动审查适法,以及休假日加班费以2.66倍“偏高费率”计算。赖正镒说,加班费应回归核实计算比较合理,而月最高加班工时(注),亦未达商总建议的54~60小时,希望政府订定“服务业专章”,让大量服务业统统适用。

至于总统蔡英文提出基本工资3万元,赖正镒认为,目前协调公式计算出的基本工资为2.2万元,若一下子调高到3万元,恐造成物价飙涨和企业沉重的压力。“一般来说,薪资加上加班费,几乎很少员工没有3万元。”他强调,公权力不可能代替市场决定薪资,GDP提高,薪资自然就会提高。◇

注:“一例一修”修法规定,每1个月46小时的加班工时,经劳协议或工会同意,可调整为每3个月138小时、每1个月54小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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