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8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蔡雯文香港报导)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2011年因冲击立法会替补机制论坛被判囚,入狱时被剪短长发。他于2014年就核惩教署工作守则提出司法覆,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惩教署有关规则属性别歧视,及抵触《基本法》,裁定梁国雄胜诉。惩教署提出上诉,案件昨在上诉庭聆讯。
惩教署一方指,规定男囚犯剪短发是考虑保安、卫生、纪律等原因,囚犯可用长发隐藏武器或毐品,甚至将长发当成武器自杀自残,所以署方认为容许男囚犯留长发会增加保安风险。统计数字亦显示,男囚犯在狱中发生暴力事件数字比女囚犯高,因此署方对男囚犯施加更多限制并非不合理,绝非性别定型。正如男女犯人分开囚禁在不同监狱,都不会构成歧视。
代表梁国雄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庭上回应署方时指,署方可对个别囚犯进行评估,若该囚犯有自杀倾向或曾在狱中使用暴力,则不论男女均逼令他们剪头发。
梁国雄昨早在数名社民连成员陪同下到庭听审,众人在庭外高叫口号“我有发型自由 无需政府监管”。梁国雄指,惩教署规定男囚犯剪发是性别歧视,而惩教署计划规定女囚犯亦要剪发,是曲解他提出司法复核的原意,“你跟它讲公平,它就问你是否要人受害”。又批评政府“精英心态”,已输了这宗官司,仍花公帑上诉输打嬴要,“输就精英心态,赢就政府大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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