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抢孩子事件 警方为嫌犯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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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近日,一则“北京丰台商场里抢孩子”的消息在网上持续发酵。一名母亲带孩子购物,遭三名陌生妇女上前抢夺孩子,警方竟然以“家庭纠纷”定案,被质疑是为嫌犯脱罪。

10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银泰百货商场发生一起“抢夺婴儿”案件。警方称“老太太认错人抢孙子”,抢孩子的四人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当事人家属认为,“11个月幼儿被抢未遂……,我对国家法律感到深深的绝望!”

微博用户“六月的雨在哪里”发贴说,10月2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妻子推着婴儿车独自带着未满周岁的儿子去银泰百货(大红门店)去买奶粉,在商场内等直梯过程中,三名妇女一前两后围向她。

(微博截图)

前面的妇女(沙国兰,内蒙人,39岁)说,“小孩真漂亮”,然后就把孩子粗暴地从婴儿车里向外拉,因孩子系着安全带没有成功。妻子上前去制止,另外两名妇女(高瑞云与运桂枝,均为天津人,分别69岁和63岁)拉扯住她(妻子)。妻子大喊,“来人啊,有人抢孩子,快帮我报警”,双手死死拉住孩子。

由于对方是三个人,孩子还是被抢走了,妻子只能死死地抓住对方的衣服不放。孩子被双方拉扯,哭得非常厉害,脸颊划伤。此时电梯门口周围聚集了一些人,一高大男子从沙国兰手中使劲抢过了孩子并报警。

此后,警方介入,案件的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贴文说,警方抓住了四名嫌疑人(另一人李花平,山东人,自称是孩子的奶奶,抢孩子的时候不在现场)。被抢孩子的父母去大红门派出所配合做笔录,又被问一些类似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好不好,与其他人有无债务纠纷等问题。孩子的父亲提出,“你们的侦查方向出现了问题,这就是一起性质极其恶劣的拐卖儿童事件,不要总是质疑我们受害者。”

帖文还说,大红门派出所魏嵬副所长找孩子的父亲谈话,说对方承认是认错了孩子,因为对方也有个类似大的孩子,这事纯属巧合。孩子的父亲反问:“如果罪犯觉得孩子是他们的,为什么报警后他们就跑了?会认错孩子,难道连大人也会认错吗,连自己的儿媳妇都不认识吗?如果觉得孩子是自己的孙子,会不顾孩子的生命危险,那么暴力地抢夺?”魏嵬副所长被问得哑口无言后离开了。

帖文写道,第二天(10月3日),丰台区公安局开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四名嫌疑人仅被东城区拘留所行政拘留5天。孩子的父母拒绝接受这个结果,认为拐卖儿童未遂如此轻判,已提出申请复议。警方则称是否立案的结果会在30日内告知。

《中国经营报》10月6日采访了贴文中救下孩子的高大男子,他是菜百首饰银泰分店的店长。他证实,赶到现场时,孩子母亲已经倒在地上,大喊快报警。当时孩子被拉扯得裤子都有些脱落了,受了惊吓,一直在哭闹,孩子母亲也很害怕,情绪激动。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对陆媒表示,即使网络上“李某某认错儿子、儿媳、孙子”的说法能够被证实,李某某、沙某某等四人依然要为“抢孩子”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韩骁解释,因为奶奶并非这个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她没有权利去抢夺这个孩子;而扰乱车站商场等社会公众秩序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果几名妇女并非认错人,而是以此为借口进行拐卖儿童,就涉及到严重的刑事责任。

10月5日下午,有媒体(津云新闻)记者来到天津河西某小区,见到了抢孩子涉事人员之一高瑞云的丈夫。

除了称高某某的朋友误以为那个孩子是自己孙子外,高瑞云丈夫还称,高瑞云10月3日已经回家了,“网上说拘留五日的消息不属实。”

目前,此案疑点重重。官方信息不透明,现场的监控警方也没有公布。孩子的父亲在微博上表示,案子被警方“定义成家庭纠纷”,他们“对法律绝望了”。原微博也“被和谐了”(被屏蔽或删除了)。

有网民表示,“畜生当道的时代”。公安局里所谓的法务工作者,明明知道受害者处境多么危险,那样地漠然不负责任,怕影响所谓的立案、破案率。

“经济纠纷和稀泥,霸坐和稀泥,耍流氓和稀泥……,现在已经发展到抢孩子也要和稀泥了么?”“怪不得那么多人抢孩子拐孩子,因为这行当零成本高收入低风险。唯一的成本是提前向某局交的保护费。”网友说。  #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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