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前董事长涉案达6亿 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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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21日讯】12月21日,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成林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宣判。杨成林涉案的金额达6亿人民币。

据指控,2000年至2013年,杨成林利用担任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系人杨海、张婷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7亿余元;以支付工程款、报销会议费的名义贪污公款628万余元;伙同杨海等人多次挪用公款共计2.92亿余元归个人使用。

杨成林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他因揭露他人犯罪线索有功,所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内蒙古银行原为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9月更为现名。截至2014年底,该行资产规模达到816亿元。

据陆媒报导,2014年7月杨成林被查后,有二名高管又接连被采取司法措施。同年10月,因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接替杨成林任内蒙古银行董事长的姚永平也被立案调查,2015年10月姚被移送审查起诉。2015年1月,该行副行长延城因涉嫌受贿被批准逮捕。#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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