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访民被“自杀”案 7官员受审 被指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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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2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梁欣采访报导)“10年了,我完成了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把7个官方的凶手送进了法庭,(12月)28日进行宣判。”山东省龙口市访民李宁这样告诉大纪元记者。她的母亲李淑莲于2009年9月3日被截访人员非法拘禁,1个月后称其“上吊自杀”;但家属见到的尸体“遍体鳞伤”。

死者家属:法院轻判涉案官员 但庭审意义重大

李宁说,母亲李淑莲在上访期间被截访人员抓回居住地,将她非法拘禁后虐打致死后,布置成上吊自杀以逃脱责任,多年来事实真相一直被掩盖,相关犯罪嫌疑人至今均未受到公正的审判。

“蓬莱法院都给了最轻的处罚。尽管判决仍属违法,但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判太轻了。但是在中国(中共)这个体制下,把人打死了,对官员这样的追责还是第一起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她说。

庭审过程中,呈现出官方内部真实的记录;关押上访人员的所有的核心内容,于法庭上全都展示出来了。“还有罪犯怎么去抓人、打人,母亲是怎么被虐待、殴打致死的。所以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有价值的。”李宁说。

12月28日下午1点半,在山东蓬莱市法院,一审被告原龙口市东莱街道党委书记尚德松、原办事处主任杨新军、原党工委副书记谢守泉、原办事处工作人员王焕磊4人非法拘禁访民李淑莲致死案,当庭判决。

判决书称,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尚德松有期徒刑6年;杨新军8年(当庭上诉);谢守泉4年;王焕磊3年,缓刑3年,当庭释放。

当日下午2点半,审理被告鲁旭、赵焜、王利男3名保安非法拘禁访民李淑莲再审案件,同日宣判,当庭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3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4年6个月、5年。

12月28日下午,7名被告犯罪嫌疑人于山东省蓬莱市法院庭审,当庭判决。(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12月28日下午,7名被告犯罪嫌疑人于山东省蓬莱市法院庭审,当庭判决。(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务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致死者, 处10年以上刑期。

开庭日重重警力 死者难友被警察堵门

李宁说,庭审当日上午蓬莱市大雪纷飞,她与亲人先行到达蓬莱法院外等候;包括中共官派的一些政协委员等人进入法庭旁听席做样子。但第一场庭审她的父亲不准进入;第二场庭审她与父亲是以申诉参与人身份进入,其他亲人均不允许旁听;一些与她母亲生前一同上访的当地朋友们被警察堵门,“不让去旁听!”

李淑莲第9次遭关押 被“上吊自杀”

据了解,李淑莲生前于下岗后,成功开办一个体商店,主要经营窗帘、手表、首饰、皮衣等。由于龙口市某局领导向其索贿不成,放水淹了她的储货仓库,强制封闭其店面,期间店内有大量商品丢失,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2001年后,李淑莲一直进京上访反映情况。期间曾被关押8次87天,于收容所关押33天、于龙口市非法关押14天。李淑莲曾诉说,关押期间均遭受打骂、虐待,因其腰部、肋骨、胸骨被打伤而丧失劳动能力。

2009年9月3日,李淑莲在北京期间,被要求到大兴区德茂派出所办暂住证时被截访回家乡。隔天,李淑莲第9次被非法拘禁,先后关押在龙口市东莱宾馆、南山宾馆;10月2日李淑莲死于当地南山宾馆迎宾楼已被改造的6113房。

派出所称,李淑莲在浴室上吊自杀。但家属见到的现场,是一间密不透风、不透光的小黑屋。浴室在黑屋门外,她无法自由到达。

死者女儿天安门裸跪上访求关注

李宁说:“她被打死的那天晚上我们家属小姨与两个舅舅都看到她浑身遍体鳞伤。所有的武警都在现场把我们一切能够录像、录音的手机都给没收了,不允许我们拍照。”

“2012年我去天安门裸跪上访。因此,2013年我母亲的这个案子才得到多方的关注,当地烟台这边龙口市就对其中3个官员公诉了,这是一个突破、转机,但还只是以故意伤害轻伤来定的案。”

李宁说,在家属的穷追之下,经由一些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专家对死者死因的专业鉴定,直到2017年,当年事发时公安局官员在侦办过程中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隐匿、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实情及关键证物等,终于重见天日,案子得以重新审理,现在才能真正地将罪犯关进监狱。

2009年10月李宁的母亲李淑莲被虐待殴打致死后,她为求给予真相,上访至今。(受访者提供)
2009年10月李宁的母亲李淑莲被虐待殴打致死后,李宁为求给予真相,上访至今。(受访者提供)

“这10年,大家都认为不可能让官方,尤其是政府人员杀了人,能把他们绳之以法,不可能的事。大多数像访民被打死了之后,基本上都是不了了之,有的是私了,官员不可能坐牢。我今天让这些人进入法庭接受审判,这个结果尽管是真相并没有出来,但这是为我的母亲(伸冤),作为女儿我必须要去做。”

李宁表示,去世的母亲被永远闭嘴了,作为女儿如不能去替她呐喊、发声,放弃维护她的权利,就没有人会去补偿她去世前遭受的苦难。她说:“这是我去做这件事情的唯一动力,我是她的代言者,我必须为她冤死的生命权去维护、去抗争。”

“我只是作了我应该做的事。如果我投降、惧怕了,可能下一个面临的就是我;如果我们都放弃了,那下一个死亡的就是我们。所以我要去维护母亲基本的生命权利,这就是为什么我要做这个事,如果大家都妥协了,人人都可能会步她的后尘。”

李宁最后表示,为母亲的冤死而走的10年上访路,虽然艰险,她仍要继续要求提出抗诉,不服法院轻判。她认为,自己还能够活着,是个奇迹。#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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