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环卫工人被灼伤手 谁在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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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除夕夜,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一名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时,被一瓶化学液体灼伤手。虽然中共当局有垃圾分类的规定,但被认为形同虚设,造成垃圾伤人事件屡屡发生。

据陆媒2月21日报导,微博网友@黄辉缝首先爆料,一个普通环卫工人,在清理一袋垃圾的过程中,里面一个塑料瓶子里的“水”突然倒了出来,结果环卫工人的手被腐蚀受伤。

该网友称,“化学物品的伤害不仅难以治疗,更会产生一辈子的创伤!这种腐蚀性极强的强酸强碱类的东西,怎么能如此随意处理?!强烈谴责随地乱扔的罪魁祸首!!”

随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方微博回应称,证实事情发生于除夕晚。并称曾去查找氢氟酸来源,因垃圾量太大且随地乱丢不入桶,很难找到户主。

据了解,氢氟酸具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品,甚至能强烈地腐蚀金属、玻璃等物体。如果吸入其蒸气或接触皮肤,会造成难以治愈的灼伤。被灼伤皮肤先是变红,继而变黑,形成难以愈合的深溃疡,伴有剧烈疼痛。

据媒体报导,垃圾伤人事件时常发生。2016年5月,广东一名52岁环卫工被垃圾中不明物体炸伤,左前臂当即被炸断,双眼球挫伤。后经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残肢已不能再植,只得做了左前臂离断伤残端修整术。

2014年,哈尔滨市一保洁员刘女士在锅炉厂房一处角落清扫垃圾时,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垃圾内有不明物品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她全身多处受伤,双眼眼角膜受损。其眼部经手术取出了玻璃碎片。

有网民认为,中共对垃圾分类的规定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有规定但不推广,不进行普及教育,规定只能是一纸空文。

“国家不告诉我哪些是可回收哪些是不可回收的,每次都要在垃圾桶面前里纠结。然而就算我放对了,到时候收拾垃圾的还是一股脑弄一起完事儿”

“不要总赖国民素质,根本就没着手管,做做样子摆几个垃圾桶而已。要做垃圾分类至少要有规定,周几收什么垃圾,孩子们一入学每天就要垃圾分类,谁也不是自动自觉一拍脑门就素质高的。”

财经网曾刊载《为什么垃圾分类在中国难推广?》一文指出,2000年,(中共)原建设部公布了8个“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由于当局应付了事,所以收效甚微。在北京,垃圾分类却并没有走上正轨。在上海,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年发布的居民社区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仅有6.5%的居民表示“完全实行了垃圾分类”,而高达32.1%的居民则“从未实行过垃圾分类”。

而网易原生内容中心《回声》栏目吴静宜的文章指出,中国焚烧厂在焚烧垃圾前没有垃圾分类,对于焚烧后残余物的处置也为所欲为。宣称引进外国技术的中国垃圾焚烧厂根本无法达到设计运行标准,项目更加青睐低价竞标。#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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