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打砸横行十年 张掖首个村霸判刑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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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新安报导)“村霸”在中国农村十分常见,而往往是村官充当“村霸”。近日,甘肃省张掖市一“村霸”被判刑,被当作首例典型来报导。外界关注,“村霸”背后的中共基层政府的黑社会化现象。

据中共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3月20日发布的消息,3月19日,张掖市甘州区沙井村村委会主任曹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曹某自2004年4月起先后担任甘州区沙井镇沙井村十社社长、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村民委员会主任。长期以来,曹某通过威胁、恐吓、殴打、打砸等暴力手段欺压乡邻、横行乡里,殴打伤害他人,十年来,在沙井镇沙井村成为无人敢惹的“村霸”。

法院刊发的文章称,曹某采取暴力手段称霸一方,给当地民众心理上造成巨大恐惧,严重影响了当地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报导称曹某为张掖市首个获刑“村霸”。仅法院认定的犯罪证据就有13起,包括酒后数次无故滋事伤害他人,毁坏财物等。报导还披露,曹某是通过拉票贿选当选村委会主任。

官方没有披露该“村霸”的真实姓名,只是将其作为当地政府此次“扫黑除恶”成果的典型案例来报导,而曹某横行当地十多年才因中共的政治需要遭到惩治。

近30多年来,中国基层政府黑社会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早在2004年,在中国当时的一本禁书《中国农民调查》中,作者陈桂棣和春桃用一个个事实记载了中共政权在其最基层——农村,已经完全黑社会化。这是第一本公开揭露中共基层政权黑社会化的调查报告。

张掖市被判刑的“村霸”仅是中共基层政权黑社会化中的一例。“村霸”常见诸大陆媒体的报导。

据陆媒报导,2月10日,原广州市萝岗区东区街刘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党委书记刘永添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共54人涉黑被判刑2年至20年不等。其涉案组织十年来成立企业垄断工程,对非组织中的单位或成员承接工程或供应建筑材料,即有组织地通过实施打砸、阻拦施工车辆、滋扰、聚众造势等。

“村霸”与县级政府官员常常互为利用,形成利益集团。中国社科院2016年的一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大陆45%以上的农村的村委会,是由黑恶势力组成的。

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欧阳静近期刊文称,基层政府之所以默许“混混”担任村干部,正是由于“混混”敢于使用暴力,对付钉子户。对于诸如征地拆迁,必须依靠“混混”的“暴力资源”,这就是“基层政府的治理逻辑”。

时政评论人士夏小强表示,中共体制的土壤,是中国黑社会猖獗的根源,在中共制下的扫黑,就有了讽刺意味。#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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