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倡修例 增意外丧亲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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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雯文香港报导)有议员关注在追讨意外死亡赔偿时常引用《致命意外条例》,当中一项“亲属丧亡之痛”定额赔偿金额已21年未有更新,建议定额赔偿应由目前15万港元,按累积通胀率增至22万港元。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许智峯表示,按条例所定,若某人死亡是任何错误作为、疏忽或过失导致,死者亲属可向须对死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提出“亲属丧亡之痛”的申索,该项“亲属丧亡之痛”于1986年由律政司提出的,当时定额是4万元,并建议制定机制供日后无需订立新法例都可不时获得调整,但1991年调整至7万元及1997年由议员提出上调至15万元后,至今已21年。他批评律政司过往多年未有再主动提出修订,指政府应制订机制,定期检讨赔偿金额。

他建议定额赔偿按1997年至2017年的累积通胀计算,应调整至约22万。他指,每年因交通意外及工业意外死亡的人数大约314人,按现时法例下每年总赔偿额约4,700万,建议修例后该金额将增加至每年约6,900万。他将在立法会提出决议案以作修订,期望取得共识尽快刊宪生效,以帮助近年面对意外索偿案件的家庭。◇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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