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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涛:习近平上任后首判死刑 意义很深

2018-04-01 03:02 中港台时间|04-01 07: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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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31日讯】安邦集团前董事长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一案,公开审理的同一天,习近平上任以来首名“10亿”贪官、山西省吕梁市政府前副市长张中生被判处死刑。石涛分析认为习近平这样做有特别的深义。

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中级法院,对62岁张中生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石涛表示,之前习近平没杀贪官,“完全与共产党的品质和形象不同,以党的名义又以与党对立的方式走到今天”。

而如今对一个贪污10亿的官员开刀,网民对此有所警觉:判决时强调监察委。

石涛分析认为,习近平突然停止对政法委动作,包括让傅政华任司法部长,十九大后都是让原来政法委上任,但是把“610”办公室、综合办、维稳办取消,实际上削弱了政法委的势力。

“当政法委体系,从去年到现在没有受到伤害,今天说判死刑了,”石涛说,“两会之后判死刑了,又拿监察法说话,是用法律杀人、判死刑,在给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祭旗。”

责任编辑:萧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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