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政协委员与情妇性侵幼女 持续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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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04日讯】宁波江北区政协委员史增超伙同情妇收养未成年幼女,并对后者实施强奸、猥亵,其情妇则在一旁协助。一名女孩7岁起被收养后,遭持续性侵8年之久。丑闻败露后,史增超出逃非洲,现被列为“红通人员”。

澎湃新闻报导,近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了解到史增超案的最新进展。

史增超的一名情妇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判决书认定,2008年10月,黄春苗冒充史增超妻子,和史增超一起通过孤儿院网站“收养”了7岁幼女王濛。黄春苗彼时只是一名21岁的在校大学生。

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王濛被“收养”了。王濛的噩梦也由此开始。

2009年11月29日,不堪忍受猥亵,王濛离家出走。同年12月9日,黄春苗从派出所将王濛领回。

王濛回去后的3年间,史增超对其实施强奸超过20次,黄春苗多次从旁协助。

判决书认定,8年间,至少有3名史增超的情妇曾和王濛一起,同史发生关系。

史增超的一名沈姓情妇的证言称,除了被“收养”的王濛以外,史还曾委托她在百度帖吧中寻找两名离家出走的初中女孩,供其泄欲。

2016年9月7日,被史增超收养8年的女孩王濛报案,称其自7岁起遭到史增超猥亵和强奸,持续长达数年,期间,作为史增超情妇之一的黄春苗曾数次协助史对她实施强奸。

东窗事发后,经史增超妻子谢某证实,史增超已于2016年9月中旬出逃,身在非洲尼日利亚。同年11月,同案的黄春苗被抓获。

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的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判决书亦显示,史增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发布“红色通缉令”追捕。

史增超名下拥有多家公司,产业覆盖纺织、矿业和进出口贸易。

另据报导,史增超在逃匿非洲后,其名下的公司遭遇了多场诉讼。

2012年1月,史增超出任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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