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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中共保卫民主 专家:台湾亟需反渗透法

台湾民团经济民主连合12月26日召开记者会呼吁立委应尽速完成《反渗透法》立法。图由左至右为台湾基进发言人颜铭纬、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律师、台湾民主实验室研究员宋承恩。(台湾民团经济民主连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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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中华民国大选临近,中共持续对台统战渗透。台湾民团“经济民主连合”12月26日呼吁立委应尽速完成《反渗透法》立法,完善台湾民主防卫机制,才能真正杜绝中共对台统战渗透行为。

民团:《反渗透法》防卫台湾民主,反制中共渗透

经济民主连合表示,民进党提出的《反渗透法》草案,就涉及选举、罢免、公投、游说、政治献金、集会游行等民主政治核心领域,以刑罚规范,来吓阻境外敌对势力与在地协力者勾结干扰台湾民主体制的运作。

中华民国前总统马英九日前批评此立法是新麦卡锡主义,为特务治国铺路,中共国台办则批评民进党在制造“绿色恐怖”。对此,经济民主连合召集人赖中强律师认为,这些批评完全禁不起检验。《反渗透法》草案只处罚故意行为,没有任何一个条文处罚过失犯,当民众不知委托者是“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时,根本不构成犯罪。

赖中强强调,细究条文内容,《反渗透法》草案没有任何一个条文,是以言论的内容或政治行为的主张本身,作为处罚的基础,此与国民党戒严时期《惩治叛乱条例》“以文字、图书、演说,为有利于叛徒之宣传者,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完全不同。

就规范范围层面,赖中强说明,《反渗透法》草案只处罚受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指示、委托或资助”,从事现行《选罢法》、《公投法》、《政治献金法》、《游说法》、《集会游行法》已禁止中国人民所从事的行为。

他指出,处罚的行为其实相当特定,与现行法的不同只是以刑罚为手段,提高罚则,增加处罚替境外敌对势力渗透来源担任人头、白手套、中介违法政治献金的人,并且处罚渗透来源本身执行任务之人。

台湾民主实验室研究员宋承恩指出,台湾是否需要《反渗透法》,需要由当前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进行考虑。中共从未放弃对台湾的主权主张,并不惜威胁使用武力强迫台湾人民接受统一,即使其所提出的政治模式已濒临破产。

宋承恩表示,中共对台湾的统战工作,已经由军事恫吓、政治外交压迫、经济利诱与收买,进化到媒体宣传、内部分裂、资讯战攻击,以各种行为者全方位的进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影响台湾内部的民主政治决定,让台湾政府自行决定不与其对抗,乃致放弃防卫或接受并吞。

“《反渗透法》草案由民主政治决定着手,防堵中共对台湾政治程序的影响,是正确的方向。”他表示,目前的草案并非没有缺陷,不论在对渗透来源外延界限、针对渗透来源自身行为的处罚、使用刑罚保护国家安全法益、将境外敌对势力影响民主程序行为视为威胁国家安全等,都有可再斟酌的地方。

他强调,台湾值得更好的《反渗透法》,台湾社会也需要对于如何保护台湾民主,有更大的共识。《反渗透法》作为民主防卫的一块拼图,应该透过实践与公众沟通,踏出此重要第一步并以民主与法治逐步落实,而不应因噎废食,在此议题踟蹰不前。

针对近来反对党的发言,台湾基进发言人颜铭纬强调,真正爱台商的话,更要大力支持《反渗透法》,因为台商也有“心系台湾的真台商”与“统战旗子的假台商”之别,法案将能洗白那些长期遭假台商连累抹红的真台商们。

颜铭纬指出,相对于美澳的外国代理人登记制度,《反渗透法》仅是60分的简化版,只能处理明显可见的渗透行为,若部分台商依然哇哇叫,那么法案如同照妖镜般,马上看出谁是真假台商。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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