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操场埋尸案” 原校长黄炳松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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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30日讯】12月30日,涉及湖南怀化新晃县“操场埋尸案”的10名相关官员(公职人员),分别被以徇私枉法罪、渎职罪判处7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陆媒报导,新晃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被判15年;怀化市公安局原侦查员、法医邓水生被判14年;新晃公安局原副局长刘洪波、新晃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陈守钿、原大队长曹日铨、原侦查员陈领、新晃一中原办公室主任杨荣安分别被判13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怀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学文、新晃公安局原局长蒋爱国分别被判刑9年和7年。

报导称,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罗光忠(均另案处理)在新晃一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新晃县一中教师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杜少平安排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2003年1月25日、2月11日,邓世平的妻子及弟弟先后报案。经蒋爱国安排,新晃公安局成立了以曹日铨为组长,陈守钿、陈领为组员的专案组,刘洪波领导案件办理。怀化市公安局邓水生、杨学文参与案件查证及指导。

杜少平与其舅舅黄炳松找到杨军,为其包庇罪行,伙同杨荣安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阻挠案件调查。杨军、黄炳松明知杜少平是杀害邓世平的凶手,相互勾结,共同故意包庇;邓水生、刘洪波、曹日铨、陈守钿、陈领等人明知杜少平有杀害邓世平的重大犯罪嫌疑,在办案过程中故意包庇,故意延迟对现场提取血迹的送检,对相关证据不及时勘验、送检、查证,隐瞒重要证据和线索,将案件定性为失踪案,不予立案。

杨学文、蒋爱国在办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及他人安排的请吃后,玩忽职守,同意将邓世平被害案以失踪案处理,导致该案长期未被刑事立案侦查,杀害邓世平的凶手杜少平、罗光忠长达16年未受追诉。

今年12月17日,邓世平遇害16年11个月后,该案开庭。邓世平的儿子邓蓝冰表示,他们等这一天等太久了。

邓世平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家属唯一的诉求就是期盼早日宣判,希望让杀害邓世平的凶手以及背后的保护伞,早日得到惩处,让邓世平早日入土为安。

16年前的2003年,当时任职新晃县一中的53岁的邓世平,负责监督校内操场整修工程,他发现施工偷工减料、虚报款项,没在验收单签名,因此承包商负责人杜少平对邓世平怀恨在心。

杜少平及其同伙罗光忠采用下迷药、套塑料袋、用胶带捆绑、锤击头部等手段,将邓世平残忍杀害,并将其尸体抛至新晃县一中的操场深坑内填埋。

案发后很长一段时间,杜少平、罗光忠都在设法隐瞒犯罪事实。

黄炳松、杨军供称,邓世平“失踪”20来天后,杜少平的舅舅黄炳松听到一些风声,便问杜少平是否杀害了邓世平。杜少平默认了,并求黄炳松帮助隐瞒。

黄炳松在新晃有一张庞大的关系网,他妻子彭玉香是县政协办公室主任,他的堂兄弟是县政法委副书记,他妻子的弟弟是县政法委的科级干部,他弟弟在怀化市经委工作。

此后,黄炳松找到了时任新晃县公安局政委的杨军,告诉了他杜少平杀人一事,请托其帮忙“解决”。

证据资料显示,当年警方已在案发现场的墙壁上发现了血迹。不过,因黄炳松、杨军的阻挠,邓少平的遇害一案如同其遗骸被掩埋一样,整整“潜伏”了16年。

直到2019年3月,涉嫌故意伤害、放高利贷、非法拘禁的杜少平团伙7人被抓,牵出了新晃一中操场有遗骸一事。被掩盖16年的命案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杜少平团伙被定性为恶势力。从今年12月17日起,该案14名被告人陆续出庭受审。该案涉及的官员、警察十几人充当保护伞。黄炳松等19名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双开等处分,上述10人还因涉嫌犯罪被逮捕并移送起诉。#

责任编辑:方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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