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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员警酒驾自摔 年薪损失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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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美莲台北报导)高雄市警察局长李永癸日前重申“酒驾零容忍”,但19日清晨却发生员警酒驾骑机车自摔案件。这名员警送医后,测酒测值高达1.24毫克。警方除了依公共危险罪函送法办外,并将调地处分,且今年考绩列为丙等、损失超勤加班费等,至少40万元以上。

这名酒驾骑车自摔的黄姓警员(46岁)为警员班144期毕业,任职前镇街派出所,19日凌晨0时30分与友人在市区烧烤店喝酒后,疑似贪图方便,骑机车回家时自摔在王公路上。

据高雄市警察局的酒驾违规相关损失的宣导单,该名员警恐面临年终考绩列丙等、驾照吊扣吊销期间损失超勤加班费用等惩处,每年薪资损失40万元以上。另外,在相关主管连坐处分部分,前镇分局督察组表示,将报警察局研议。

近日酒驾案件频传,朝野立委提案修法。针对酒驾部分,包括国民党立委吕玉玲、吴志扬、江启臣、民进党立委张廖万坚、何欣纯等人,提出“中华民国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修正草案”,共10案,都是要提高刑罚,严惩酒驾行为。

在刑罚方面,有立委提案增加刑期,包括若是因而致人于死,将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也有立委主张,若因酒驾致人于死,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酒驾者等。◇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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