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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陆资非法绕道来台 学者吁订“人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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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北报导)交通大学科法所特聘教授兼金融监理与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洁近日在一场研讨会上指出,为了杜绝中国大陆资金非法绕道来台,锁定国内敏感科学技术,建议《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订“人头罪”,以防堵陆资利用国内的人头公司借名来台。

交大科法所举办“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看我国经济安全法制改革之必要座谈会”,林志洁在演讲中表示,陆资一方面是透过东南亚国家,例如星马绕道来台;另一方面则是利用国内某些人头公司,这些情况在目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审查上,首先是不容易发现,其次是执行上也有难度,因此对于某些人头公司明知对方是为了规避审查,还协助掩饰、隐匿,让对方得以规避,建议采取比较严厉的做法。

指出,为了杜绝中国大陆资金非法绕道来台,锁定国内敏感科学技术,建议《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订“人头罪”。图为示意图。
指出,为了杜绝中国大陆资金非法绕道来台,锁定国内敏感科学技术,建议《刑法》或《行政法》上可增订“人头罪”。图为示意图。(大纪元资料室)

她强调,此举绝不是不欢迎资本来台,台湾是需要很多资金鼓励研发与创新的地方,但如果有人投资标的上很明显就是台湾敏感的科学技术,或是台湾重要的资产,但却透过人头公司规避审查,这在《刑法》或《行政法》上是有可责难性的。

另外一点则是鼓励吹哨者,林志洁建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可以增订“吹哨者保护条款”,给予检举人一定程度的诱因或检举奖金,让他能在很早之前就挺身而出,举发违法绕道来台的资金,或是有向人头公司借名的情况,让金管会可以更早就预防。

她提到,陆资目前要来台,必须符合《外国人投资条例》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要杜绝违法绕道来台,必须全盘性地检视法规,而不是单一法规处理,因为其它国家没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问题,所以要借镜外国法并不容易,呼吁政府还是应该要与时俱进,订定一个符合台湾目前保护核心竞争力的法规。

林志洁强调,中共窃取商业机密的行为已经冲击国安,所以美国总统川普和欧盟议会均积极设法提升审查强度,把国安因素纳入审查因素。台湾过往比较在乎市场交易或公平竞争,可是目前国际上越来越强调国家安全,这跟全球反洗钱、反资恐有关,全球的立法监管密度必须要达到一致性与规格化,“台湾的国际处境是困难的,连其它国家这么安全,都努力确保核心竞争力,台湾没有太多本钱可以用很松散的法规处理。”◇ #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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